泰禾智能: 泰禾智能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来源:证券之星 2024-09-05 17:07: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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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泰禾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会议资料
   二〇二四年九月十八日
                                     目      录
         合肥泰禾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为了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确保股东在合肥泰禾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泰禾智能”)2024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期间依法行使权
利,保证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
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以下简称“《证券法》”)、
                                   《上
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特制定如下会议须知:
  一、本次会议设立股东大会会务组,具体负责会议期间的组织及相关会务工
作。
  二、为保证股东大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切实维护与会股东或其代理人的
合法权益,除出席会议的股东或其代理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
司聘请的律师及监事会邀请的人员外,公司有权依法拒绝其他人员进入会场。
  三、请出席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及相关人员于会议正式开始前 20 分钟
到达会场签到确认参会资格。未在签到表上登记签到的,或会议正式开始后未统
计在会议公布股权数之内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不予参加会议,会议开始后停止
办理登记签到手续。
  四、股东出席股东大会,依法享有发言权、表决权等各项权利,并履行法定
义务和遵守规则。开会期间参会人员应注意维护会场秩序,不要随意走动,手机
调整为静音状态,谢绝个人录音、录像及拍照,对于干扰股东大会秩序和侵犯其
他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大会会务组有权采取必要的措施加以制止并及时报告有
关部门查处。
  五、股东要求发言或就有关问题提出质询时,应在会议正式开始前的 20 分
钟内向大会会务组登记,并填写《股东大会发言登记表》,大会会务组按股东发
言登记时间先后,安排股东发言。
  六、每一股东发言应围绕本次大会主要议题,发言时间原则上不超过 3 分钟,
大会安排总发言时间原则上不超过半小时。公司监事会和管理人员在所有股东的
问题提出后统一进行回答。股东违反前款规定的发言、与本次股东大会议题无关
或将有损公司、股东共同利益的质询,大会主持人或其指定的有关人员可以拒绝
回答。
  七、股东大会的所有议案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股东
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
第一次投票为准。
  八、现场投票表决采用记名投票方式,推举两名股东代表参加计票和监票。
股东大会对提案进行表决时,应当由律师、股东代表与监事代表共同负责计票、
监票,并当场公布现场表决结果。
  九、参会的股东或其代理人以其所持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行使表决权,每一
股份享有一票表决权。出席会议的股东或其代理人应当对提交表决的审议事项发
表同意、反对或弃权的意见,并在“同意”、“反对”或“弃权”相对应的选项栏打“√”,
每一表决事项只限打一次“√”。多选或补选均视为无效票,做弃权处理。字迹无
法辨认的表决票、未投的表决票均视为投票人放弃表决权利,其所持股份数的表
决结果应计为“弃权”。
  十、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聘请的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
见书。
                   合肥泰禾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四年九月十八日
          合肥泰禾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一、会议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方式
   二、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三、会议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4年9月18日(星期三)下午14:30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4年9月18日至2024年9月18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
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
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四、会议地点:安徽省合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桃花工业园拓展区玉兰大道66
号公司办公楼一楼会议室。
   五、会议召集人:监事会
   六、会议出席对象:
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或其代理人(代理人不必为公司股东);
   七、会议议程:
向大会报告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人数及其代表的股份数;
 (1)《关于补选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一、关于补选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公司第五届监事会成员朱言诚女士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监事职务,辞职
后,朱言诚女士将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为保持公司监事会工作的连续性和稳
定性,经第五届监事会提名及被提名人同意,提名陈晓东先生为公司第五届监事
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附后),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
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根据《公司法》、
                   《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朱言诚女
士辞职后将导致公司监事会成员低于法定人数,为保证公司监事会的合规运作,
朱言诚女士在公司补选出新的监事就任前,仍将按照相关规定继续履行公司监事
职责。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于 2024 年 9 月 3 日 在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www.sse.com.cn)披露的《泰禾智能关于监事辞职暨补选非职工代表监事的公
告》(公告编号:2024-083)。
  本议案已经公司 2024 年 9 月 2 日召开的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合肥泰禾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四年九月十八日
陈晓东先生简历:
程学院教师,公司色选研发工程师;现任公司智能分选事业部研究中心总监。
  截至目前,陈晓东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陈晓东先生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
份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规定
的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
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
级管理人员;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没
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等
情形;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
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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