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768 证券简称:容知日新 公告编号:2024-053
安徽容知日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兼董事长增持公司股份
计划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
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安徽容知日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
人兼董事长聂卫华先生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长期投资价值
的认可,计划自 2024 年 9 月 5 日起 6 个月内,以其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通
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允许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
等)增持公司股份,合计增持金额为不低于人民币 950 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
况及资本市场整体趋势实施增持计划。
? 上述增持主体在本次实施增持计划的过程中,将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
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权益变动及股票买卖敏感期的相关规定,
在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 相关风险提示: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可能存在因资本市场情况发生变化、增持
资金筹措进度不及预期等因素,导致增持计划延迟实施或无法实施的风险。
如增持计划实施过程中出现相关风险情形,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一、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兼董事长增持股份计划
以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允许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
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等)增持公司股份的告知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截止本次增持计划披露日,上述增持主体持有公司股份情况: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董事长聂卫华先生:直接持有公司
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曾用名:安徽科容信息技术合伙企业(有限合
伙),聂卫华先生担任其执行事务合伙人且持有其61.47%的出资份额)持有公司
股份总数的11.57%;聂卫华先生的一致行动人贾维银先生直接持有公司7,442,141
股股份,占公司股份总数的9.12%。聂卫华先生和贾维银先生合计控制公司39.80%
的股份;
完成。
所交易系统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增持公司股份 296,626 股,合计增持金额 1,511.16
万 元 。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2023 年 11 月 10 日 于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www.sse.com.cn)披露的《容知日新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部分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核心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份结果的公告》。
所交易系统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增持公司股份 406,463 股,合计增持金额 1,125.94
万 元 。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2024 年 3 月 22 日 于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www.sse.com.cn)披露的《容知日新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兼董事长及部
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份结果的公告》。
(二)本次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聂卫华先生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及对公司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始终
坚定看好公司和行业前景,并将继续与公司管理层和全体员工共同努力奋斗,持
续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提高公司经营质量,同时为进一步促进公司持续健康发
展,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稳定市场预期,增强投资者信心,拟增持公司
股份。
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允许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等)
增持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 A 股股份。
增持主体合计增持股份金额为不低于人民币 950 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 1,050
万元。
拟增持金额区间(万元)
序号 姓名 职务
下限 上限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
董事长
合计 950 1,050
本次增持股份计划不设价格区间,将根据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情况及资本市场
整体趋势实施增持计划。
本次增持计划的实施期间自 2024 年 9 月 5 日起 6 个月内。若增持计划实施
期间,公司股票因筹划重大事项连续停牌 10 个交易日以上的,本次增持计划在
股票复牌后顺延实施并及时披露。
本次增持计划所需资金均为增持主体的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
聂卫华先生将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增持期间以及增持计划完成
后六个月内不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不进行内幕交易、敏感期买卖股份和短线
交易。
增持计划实施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且首次增持与后续增持比例合计不超过 2%。
三、增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
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可能存在因资本市场情况发生变化、增持资金筹措进度不
及预期等因素,导致增持计划延迟实施或无法实施的风险。如增持计划实施过程
中出现相关风险情形,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其他说明
(一)本次增持计划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
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本次增持计划在实施过程中,将严格遵
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等关于上市公司权益变动及股票买
卖敏感期的相关规定。
(二)本次增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影响公司上市地位,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
不具备上市条件,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三)公司将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
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8 号——股份变动管
理》等相关规定,持续关注增持主体增持公司股份的有关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
露义务。
特此公告。
安徽容知日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