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1228 证券简称:永泰运 公告编号:2024-066
永泰运化工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回购股份事项概述
永泰运化工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1 月 31 日召开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全票审议通过《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
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系统以
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用于股权激励或
公司员工持股计划,拟用于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5,000.00 万元(含
本数),不高于人民币 10,000.00 万元(含本数),回购价格为不超过人民币 44.53
元/股。按照回购价格上限 44.53 元/股测算,回购股份数量预计为 112.28 万股-
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
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如公司未能在回购完成后 36 个月内实施股权激励或公司
员工持股计划,未使用部分将依法予以注销。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 2024 年 2 月 1 日、2024 年 2 月 7 日刊登在《证券
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及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
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9)和《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
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12)。
因公司实施 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自 2024 年 5 月 21 日起,公司回购股份
的价格上限由不超过人民币 44.53 元/股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 43.94 元/股;回购
股份数量调整为 113.79 万股-227.58 万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5 月 14
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经
济参考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 2023 年年度权益分
派实施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和数量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8)。
二、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股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 2024 年 8 月 31 日,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
式回购公司股份 1,499,900 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1.4441%,最高成交价格为
易费用)。本次回购股份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回购价格未超过回购方案中
拟定的价格上限人民币 43.94 元/股。公司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的要求,符合既定的回购方案。
三、其他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数量、价格及集中竞价的委托时段均符合《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第十七条、十八条的相关规
定。
(1)自可能对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
生之日或者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
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根据相关
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
资风险。
特此公告。
永泰运化工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