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085 证券简称:三友医疗 公告编号:2024-057
上海三友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三友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友医疗”或“公司”)监事
方颖女士于近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监管局(以下简称“上海证监
局”)出具的《关于对方颖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沪证监决[2024]337 号,
以下简称《警示函》),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警示函》主要内容
“方颖:
经查,你存在以下事实:
你作为上海三友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友医疗”)的监事,
你的父亲方华强于 2022 年 7 月 21 日至 2024 年 5 月 31 日期间,存在买入三友
医疗股票后六个月内卖出、卖出后六个月内又买入的行为,其中买入 29,141 股,
买入金额 733,264.17 元,卖出 29,464 股,卖出合计 718,936.92 元。
上述行为构成《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四十四条第一款、第二款的规定
的短线交易行为。为防范证券市场风险,维护市场秩序,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第一百七十条第二款的规定,现决定对你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
施。
如果对本监督管理措施不服的,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 60 日内向中国
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也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 6 个月内
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与诉讼期间,上述监督管理措施不停止执
行。”
二、相关情况说明
公司已于 2024 年 6 月 15 日公告《关于公司监事亲属短线交易及致歉的公
告》
(公告编号:2024-034),说明上述警示函中所涉及的短线交易事项。监事方
颖女士对于未能对其父亲及时尽到督促义务深表自责,方华强先生也已深刻认识
到此次违规交易的严重性,对因本次短线交易行为给公司和市场带来的不良影响
致以诚挚的歉意,并共同承诺将在今后加强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自觉维护证券
市场秩序,保证此类情况不再发生。
公司董事会将进一步加强培训宣导,要求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
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加强学习《证券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
《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
《上市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等相关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审慎操作,严格规范相关人员买卖公司
股票的行为,防止此类事件再次发生。
本次监管措施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管理活动,公司将继续严格按照
相关监管要求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上海三友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