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惠州亿纬锂能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作为惠州亿纬锂能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亿纬锂能”“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的保荐机构,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亿纬锂能本次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审
慎核查,发表如下核查意见:
一、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易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1)设备转让
公司拟将部分设备以其交割日的账面净值转让给控股股东西藏亿纬 控股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亿纬控股”)子公司惠州亿纬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亿
纬新能源”)。截至2024年9月2日,标的资产账面净值为53.17万元(不含增值税)。
(2)收购股权暨关联交易事项
公司下属公司惠州亿纬动力电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惠州亿纬动力”)拟
与亿纬新能源签订《股权转让协议书》(以下简称“本协议书”),惠州亿纬动
力拟收购亿纬新能源全资子公司惠州亿顶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亿顶物
业”)100%的股权。本次收购完成后,亿顶物业将成为惠州亿纬动力全资子公
司,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亿纬新能源为公司控股股东亿纬控股控制的子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亿纬新能源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1)2024年9月2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刘金成先生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已对本
次关联交易进行了专门审议,并发表明确的同意意见,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
议。
(2)上述事项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
重组。
二、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零部件研发;汽车零配件零售;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汽车销售;五金产品研
发;电池零配件生产;电池零配件销售;输配电及控制设备制造;塑料制品制造;
塑料制品销售;储能技术服务;工程管理服务;环境保护专用设备销售;除尘技
术装备制造;非居住房地产租赁;货物进出口;电池销售;电池制造;光伏设备
及元器件制造;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配电开关控制设备研发;电子元器件与
机电组件设备制造;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
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
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道路机动车辆生产;建设工程施工。
(依
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
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万元(未经审计)。2023年度营业收入16,383.74万元,净利润1,011.33万元(已
经审计)。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联合车间(二期)第三层
居住房地产租赁;房地产咨询。(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
主开展经营活动)
净资产为17,477.61万元,2024年1-6月营业收入0万元,净利润-11.86万元(已经
审计)。
本次收购前 本次收购后
股东名称
认缴注册资本 持股比例 认缴注册资本 持股比例
惠州亿纬新能源有限公司 17,313.897875 万元 100%
惠州亿纬动力电池有限公司 17,313.897875 万元 100%
权的重大争议、诉讼或仲裁事项等。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为
亿顶物业提供担保、财务资助或委托理财的情形,也不存在亿顶物业占用上市公
司资金的情形。截至目前,以上标的公司与上市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经营性往来
情况,交易完成后,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以经营性资金往来的形式变相为亿顶物
业提供财务资助情形。
收购亿纬新能源子公司亿顶物业100%的股权,本次交易定价遵循平等自愿的原
则,经各方友好协商确定,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公司拟将部分设备以其交割日的账面净值转让给亿纬新能源。截至2024年9
月2日,标的资产账面净值为53.17万元(不含增值税)。
(1)亿纬新能源持有亿顶物业100%的股权,现亿纬新能源将其持有的亿顶
物业100%的股权以2024年6月30日为审计基准日亿顶物业经审计的净 资产价 格
人民币174,776,138.80元转让给惠州亿纬动力,惠州亿纬动力同意接受。
(2)惠州亿纬动力应于本协议书生效之日起30天内按前款规定的币种和金
额将股权转让款以银行转帐方式一次性支付给亿纬新能源。
(3)亿纬新能源保证对其拟转让给惠州亿纬动力的股权拥有完全处分权,
保证该股权没有设定质押,保证股权未被查封,并免遭第三人追索,否则亿纬新
能源应当承担由此引起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
(4)本协议书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双方应于协议书生效后依法向工
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五、当年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易的总金额合计为3,164.63万元(不含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的
关联交易)。
六、本次交易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关联交易是为了满足公司业务发展需求,本次收购亿顶物业100%股权,
直接获取亿顶物业所拥有的厂房和工业用地,符合公司的长期发展战略,有利于
公司充分利用关联方的优势资源,且交易价格遵循平等自愿、互惠互利、公平公
允的原则,不会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亦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
生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七、董事会、独立董事、监事会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专门审议,独立董事意见如下:
公司董事会审议本次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审议和表决程
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
定。本次关联交易是公司正常经营所需,交易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
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也不会对公司持
续经营能力产生影响。独立董事一致同意上述关联交易事项。
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将部分设备转让给亿纬控股,同意公司子公司收购亿顶
物业。上述关联交易的交易价格遵循公允定价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
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关联交易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
《证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
规定,交易价格遵循平等自愿、互惠互利、公平公允的原则,不会对公司持续经
营能力产生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八、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作为亿纬锂能的保荐机构,中信证券经核查后认为:
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
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对本次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专门审议并发表了
意见。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议案时,关联董事回避表决,本次交易尚需获得股东
大会审议通过。本次交易涉及的相关关联交易事项目前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
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
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的要求。本次关联交易的交易价格遵
循公允定价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综上,保荐机构对亿纬锂能本次关联交易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惠州亿纬锂能股份有限公司关
联交易的核查意见》的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史松祥
邱斯晨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