益生股份: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4-09-02 18:26: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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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458    证券简称:益生股份      公告编号:2024-072
   山东益生种畜禽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
        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回购股份种类:山东益生种畜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2)回购股份用途:本次回购股份将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
  (3)回购股份的方式: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
价交易方式回购。
    (4)回购股份的价格区间: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议前 3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150%。
  (5)回购股份的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不低于 8,30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0.75%,不超过 16,600,000 股,占公司总股
本的比例 1.50%。具体以回购期限届满或回购完毕时实际回购的股份
数量为准。
  (6)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按回购股份数量下限 8,300,000 股,
回购价格上限 12.00 元/股测算,预计回购资金总额为 9,960 万元;
按回购股份数量上限 16,600,000 股,回购价格上限 12.00 元/股测
算,预计回购资金总额为 19,920 万元。具体以回购期限届满或回购
完毕时实际回购的金额为准。
   (7)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最终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
  (8)回购资金来源:公司自有资金。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
持计划。若未来上述主体拟实施减持股份计划,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
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1)本次回购方案存在回购期限内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方案
披露的价格区间,从而导致本次回购方案无法实施的风险。
  (2)本次回购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存在因员工持股计划未
能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或员工放弃参与持股计划等原因,导致已回
购股票在回购完成之后 36 个月内无法全部授出的风险。
  (3)因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外部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
等原因,可能根据规则变更或终止回购方案的风险。
  上述风险可能导致本次回购计划无法顺利实施,回购方案实施过
程中如出现前述风险情形,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
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上
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以下简称“《回购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以下简称“《回购指
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公司拟定了回购股份的方案,该方案已经 2024 年 09 月 01 日召开的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如下:
  一、回购方案的主要内容
  (一)回购股份的目的和用途
  基于对公司价值的判断和未来发展的信心,立足公司长期可持续
发展和价值增长,增强投资者对公司的投资信心,公司拟回购股份,
本次回购股份用于后期实施员工持股计划。
  (二)回购股份符合相关条件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符合《回购规则》和《回购指引》规定的条
件:
  (三)回购股份的方式、价格区间
交易方式回购。
议前 3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150%。
  具体回购价格由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回购实施期间,综
合二级市场股票价格、经营及财务状况确定。
  如公司在回购期限内实施了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现金分红、派
送股票红利、配股、股票拆细或缩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公司将按照中
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对回购价格上限进行相应调
整。
  (四)回购股份的种类、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股)股票。
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0.75%,不超过 16,60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
的比例 1.50%。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限届满时实际回购的股
份数量为准。
  (五)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及来源
  本次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按回购股份数量下限 8,300,000 股,
回购价格上限 12.00 元/股测算,预计回购资金总额为 9,960 万元;
     按回购股份数量上限 16,600,000 股,回购价格上限 12.00 元/股测
     算,预计回购资金总额为 19,920 万元。具体以回购期限届满或回购
     完毕时实际回购的金额为准。
         本次用于回购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六)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
       本次回购股份的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
       如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本回购方案,则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决议终
     止本回购方案之日起提前届满。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
     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交易日以上的,回购期限可予以顺延,顺延后不得超出中国证监会及
     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最长期限,公司将及时披露是否顺延实施。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
     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票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七)预计回购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若本次回购股份全部用于员工持股计划并全部锁定,按照回购数
     量的下限为 8,300,000 股,上限为 16,600,000 股测算,回购完成后
     公司股本结构变化情况如下:
                                              本次回购后
                本次回购前
                                                   回购数量上限测算
                                           (回购数量下限测算)
                                     回购数量下限测算
  股份性质
             股份数量                   股份数量               股份数量
                           比例                     比例
                                                 (回购数量上限测算)              比例
             (股)                     (股)                (股)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357,544,205   32.32%   365,844,205   33.07%   374,144,205   33.82%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748,868,710    67.68%     740,568,710    66.93%     732,268,710    66.18%
  股份总数      1,106,412,915   100.00%   1,106,412,915   100.00%   1,106,412,915   100.00%
       以上测算数据仅供参考,具体回购股份数量及公司股本结构实际
     变动情况以后续实施情况为准。
       (八)管理层关于本次回购股份对公司经营、盈利能力、财务、
     研发、债务履行能力、未来发展影响和维持上市地位等情况的分析,
     全体董事关于本次回购股份不会损害上市公司的债务履行能力和持
     续经营能力的承诺
         截至 2024 年 06 月 30 日(未经审计)
                                 ,公司总资产 633,043.33
     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437,348.42 万元,流动资产
     算,分别占上述财务数据的 3.15%、4.55%、17.19%。根据公司经营和
     未来发展规划,公司管理层认为本次回购不会对公司经营、盈利能力、
     财务、研发、债务履行能力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公司有足
     够的自有资金支付本次股份回购价款。
       本次回购体现公司对未来发展的坚定信心,有利于维护广大投资
     者利益,增强投资者信心,助推公司高质量发展。本次回购股份实施
     后,公司的股权分布仍符合上市条件,不影响公司上市地位,不会导
     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公司全体董事承诺:在公司本次回购股份事项中将诚实守信、勤
     勉尽责,维护本公司利益及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本次回购不会
     损害公司的债务履行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
       (九)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回购股份提议人、控股
     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董事会作出回购股份决议前六个
     月内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情况,是否存在单独或者与他人联合进行内幕
     交易及操纵市场行为的说明,回购期间的增减持计划;公司董事、监
     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 5%以上股东、回购
     股份提议人在未来三个月、未来六个月的减持计划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董事会作出回购股份决议前
进行内幕交易及操纵市场行为。
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回购期间尚无明确增减持计划。
股 5%以上股东、回购股份提议人在未来 3 个月、未来 6 个月尚无明
确减持计划。
  若未来上述主体拟实施股份减持计划,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及时
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十)回购股份方案提议人的基本情况及提议时间、提议理由
利益,引导长期理性价值投资,增强投资者信心,为有效推动公司的
长远健康发展,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提高员工凝聚力,
提议人提议公司回购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
  (十一)回购股份后依法注销或转让的相关安排,以及防范侵害
债权人利益的相关安排
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后 36 个月内完成转让。若未能在相关法律
法规规定的期限内转让完毕,未转让部分股份将依法予以注销。
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相关程序,通知所有债权人并及时履行信息披
露义务,充分保障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十二)公司董事会审议回购股份方案的情况
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的方案已
经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的董事会会议决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
大会审议。
  为保证本次股份回购的顺利实施,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法》和
《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法律法规规定范围内,
按照最大限度维护公司及股东利益的原则,全权办理本次回购股份相
关事宜,授权内容及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1)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根据公司和市场情况,制定
本次回购股份的具体方案;
  (2)如监管部门对于回购股份的相关条件发生变化或市场条件
发生变化,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须由董事会重
新审议的事项外,授权管理层对本次回购股份的具体方案等相关事项
进行相应调整;
  (3)办理相关报批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授权、签署、执行、修
改、完成与本次回购股份相关的所有必要的文件、合同、协议、合约;
  (4)设立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及办理其他相关业务;
  (5)在回购期限内择机回购股份,包括回购的时间、价格和数
量等,具体实施回购方案;
  (6)办理其他以上虽未列明但为本次股份回购所必须的事项。
  本授权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至上述授权
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十三)风险提示
露的价格区间,从而导致本次回购方案无法实施的风险。
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或员工放弃参与持股计划等原因,导致已回购
股票在回购完成之后 36 个月内无法全部授出的风险。
原因,可能根据规则变更或终止回购方案的风险。
  上述风险可能导致本次回购计划无法顺利实施,回购方案实施过
程中如出现前述风险情形,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
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二、备查文件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山东益生种畜禽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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