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298 证券简称:东方生物 公告编号:2024-053
浙江东方基因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回购方案首次披露日 2024/2/8,由际控制人方剑秋先生、方效良先生、
方炳良先生提议
回购方案实施期限 2024/2/7~2025/2/6
预计回购金额 25,000 万元~30,000 万元
□减少注册资本
√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回购用途
□用于转换公司可转债
□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
累计已回购股数 833.27 万股
累计已回购股数占总股本比例 4.13%
累计已回购金额 2.75 亿元
实际回购价格区间 27.83 元/股~34.50 元/股
一、 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浙江东方基因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2 月 7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
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
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本次回购的
股份将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39.33 元/股(含),
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5,000.00 万元(含)
,不超过人民币 10,000.00 万元(含),
回购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具体内容详
见公司于 2024 年 2 月 8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
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6)。
加回购股份资金总额的议案》,同意在原定回购额度基础上增加回购股份资金总额
人民币 20,000.00 万元(含),即将回购资金总额由“不低于人民币 5,000 万元(含),
不超过人民币 10,000 万元(含)”调整为“不低于人民币 25,000 万元(含),不超
过人民币 30,000 万元(含)”。回购股份方案的其他内容未发生实质变化。具体内
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30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
《关于增加回购股份资金总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7)。
二、 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股份期间,上市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
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进展情况公告如
下:
月 31 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累计达
到 833.27 万股,占公司总股本 20,160.00 万股的比例为 4.13%,回购成交的最低价
为 27.83 元/股,最高价为 34.50 元/股,累计支付总金额为 2.75 亿元。
三、 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
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
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东方基因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