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233 证券简称:大参林 公告编号:2024-081
大参林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监事会无反对或弃权票。
? 本次监事会议案全部获得通过。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大参林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
会议通知于 2024 年 8 月 20 日发出,于 2024 年 8 月 30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
会议应到监事 3 人,实到监事 3 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陈智慧先生召集并主持。
会议的出席人数、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大
参林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
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监事会在全面了解和认真审核公司编制的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后,认为: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
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
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 2024 年半年
度的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表决结果为: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项报告的议案》
经审阅,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
的专项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不
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为: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4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是在充分考虑公司实际经营
和盈利情况,以及保证公司正常资金需求和长远发展的基础上,为积极回报全体
股东而提出的,符合相关规定,具有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不存在损害公司
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此议案尚需提交至公司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大参林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