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方光电: 四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4-08-30 21:32:32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证券代码:688665     证券简称:四方光电        公告编号:2024-040
              四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
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四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副总经理童琳女士、副总
经理孔祥军先生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以及对公司股票长期投资
价值的认可,拟自 2024 年 8 月 31 日起 3 个月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允许
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等)增持公司股份,合计增持金
额不低于 800 万元(含,下同)且不超过 1,600 万元(含,下同)。
  ? 增持主体在实施计划的过程中,将遵守中国证监会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
关于上市公司权益变动及股票买卖敏感期的相关规定。
  ? 本次增持计划可能存在因证券市场情况发生变化或政策因素等,导致增
持计划无法实施的风险。
自筹及向公司实际控制人熊友辉先生借款等方式筹集资金增持公司股份的告知
函,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以及对公司股票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
拟自 2024 年 8 月 31 日起 3 个月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允许的方式(包括
但不限于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等)增持公司股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一)增持主体的名称:副总经理童琳女士、副总经理孔祥军先生
  (二)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副总经理童琳间接持有公司 42,900 股,占
公司股份总数的 0.0429%;公司副总经理孔祥军未持有公司股份。
  (三)在本次公告披露之前 12 个月内,上述增持主体未披露过增持计划。
  二、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本次拟增持股份的目的: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以及对公司
股票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
  (二)本次拟增持股份的种类和方式: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允许的方式
(包括但不限于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等)增持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 A 股股份。
  (三)本次拟增持股份的数量:各增持主体拟增持金额不低于 400 万元且不
超过 800 万元,具体如下:
                        拟增持金额区间(万元)
  姓名        职务
                        下限       上限
  童琳       副总经理         400      800
 孔祥军       副总经理         400      800
  (四)本次拟增持股份的价格:本次拟增持的股份不设置固定价格、价格区
间,高级管理人员将基于对公司股票价值的合理判断,并根据公司股票价格波动
情况及资本市场整体趋势,择机实施增持计划。
  (五)本次增持计划的实施期限:本次增持计划的实施期限为自 2024 年 8
月 31 日起 3 个月内。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如遇公司股票因筹划重大事项连续停
牌 10 个交易日以上的,增持计划在股票复牌后顺延实施并及时披露。
  (六)本次拟增持的资金来源:自筹及向公司实际控制人熊友辉先生借款等
方式筹集资金。
  三、增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
  本次增持计划可能存在因证券市场情况发生变化或政策因素等,导致增持计
划无法实施的风险。若增持计划实施过程中出现相关风险情形,公司将及时履行
信息披露义务。
  四、其他说明
  (一)增持主体承诺:实施增持公司股份计划过程中,将严格遵守中国证券
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等关于上市公司权益变动及股票买卖敏感期的
相关规定,在增持实施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二)本次增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股份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不会导
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
响。
  (三)公司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持续关注本次增持计划进展情况,及
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四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四方光电盈利能力良好,未来营收成长性一般。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合理。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如该文标记为算法生成,算法公示请见 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