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世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会议召开情况
苏州世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
会议第二次会议于 2024 年 8 月 28 日上午 9:00 以现场及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在公
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参与表决独立董事 2 人,实际参与表决独立董事 2 人,本
次会议由独立董事孙红星女士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均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
规、其他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和《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所形成
的决议合法有效。本次会议以记名方式投票表决,会议就以下事项决议如下:
二、关于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和公司对
外担保情况的审核意见
根据《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
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等有关
规定,结合公司相关规章制度,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对报告期内(2024
年 1 月 1 日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情况、
公司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认真的了解和核查,基于客观、独立判断的立场发表审
查意见如下:
经核查,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违规占用公司资金的情
况,也不存在以前年度发生并延续到 2024 年 6 月 30 日的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
违规占用公司资金等情况。公司严格遵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
律法规的规定,严格控制了相关的风险。
截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未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担保,
未对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不存在违规对外担保,不存在以前年度发生
并累计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的违规对外担保,也不存在因担保事项承担连带清偿
责任等情形,公司严格控制对外担保风险,无逾期担保的情形。公司对合并报表
范围内子公司担保事项及履行的审批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
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公司章程》等有关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权益的情
形。
表决结果:2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苏州世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本页无正文,为《苏州世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第二次会议决议》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名:
张善谦 孙红星
苏州世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