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881 证券简称:亚泰集团 公告编号:临 2024-080 号
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三届第五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特 别 提 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
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三届
第五次董事会会议于 2024 年 8 月 27 日在亚泰新城饭店会议室举
行,董事长宋尚龙先生主持了会议,会议应出席董事 14 名,实际出
席董事 13 名,董事李玉先生委托董事李斌先生代为出席并行使表决
权,会议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
审议并一致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报告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4 年第三次
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 14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具 体 内 容 刊 载 于 2024 年 8 月 29 日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http://www.sse.com.cn)和《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
报》《证券日报》
。
表决结果:同意 14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奇朔酒业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
根据所属子公司经营需要,同意吉林亚泰超市有限公司以债转
股的方式向奇朔酒业有限公司增资 24,800 万元。增资后,奇朔酒业
有限公司注册资本将增至 29,800 万元,吉林亚泰超市有限公司仍持
有其 100%股权。
表决结果:同意 14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所属子公司的议案。
《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注销所属子公司的公
告》具体内容刊载于 2024 年 8 月 29 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和《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
报》《证券日报》
。
表决结果:同意 14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申请融资的议案。
鉴于公司部分流动资金借款即将到期,同意公司在中国工商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二道支行申请流动资金借款 2,800 万元,由吉
林省信用融资担保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并由吉林
亚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向吉林省信用融资担保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提供连带责任保证,以吉林亚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名下位于长春
市南关区重庆路 618 号的不动产向吉林省信用融资担保投资集团有
限公司提供抵押担保。
表决结果:同意 14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公司及所属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的议
案。
(一)普通担保议案
根据所属子公司经营需要,同意公司继续为吉林亚泰明城水泥
有限公司、吉林亚泰龙潭水泥有限公司分别在吉林环城农村商业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的综合授信敞口各不超过 1.24 亿元提供连带责
任保证;同意吉林亚泰超市有限公司向吉林省建融投资集团有限公
司申请委托借款不超过 10 亿元,额度内循环使用,由吉林省信用融
资担保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并由公司、亚泰商业
集团有限公司、亚泰医药集团有限公司向吉林省信用融资担保投资
集团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同意公司继续为吉林亚泰水泥有
限公司在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省分行申请的综合授信敞口
公司分别在吉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的综合授信 16,875 万元、
有限公司在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分行申请的综合授信敞口金
额 12,000 万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同意公司继续为吉林亚泰水泥有
限公司、吉林大药房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分别在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长春分行申请的敞口授信 2.35 亿元、1.21 亿元提供连带
责任保证,并以公司持有的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3,719 万股股
权、吉林大药房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400 万股股权提供质押担保;
同意公司继续为海南亚泰温泉酒店有限公司、三亚兰海亚龙北部湾
区开发有限公司分别在海口联合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将于
带责任保证担保;同意公司、吉林亚泰超市有限公司为吉林亚泰恒
大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在吉林农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解放大
路支行申请的借款 7,090 万元借新还旧业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二)担保暨关联议案
同意亚泰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以持有的吉林亚泰建筑工程
有限公司 48,160 万元股权继续为公司在利程融资租赁(上海)有限
公司吉林省分公司申请的最高额借款 20 亿元提供最高额质押担保,
该 20 亿元中包括利程融资租赁(上海)有限公司吉林省分公司已通
过银行发放的委托借款、向公司下属企业发放的售后回租租赁业务
(辽宁富山水泥有限公司、亚泰集团哈尔滨(阿城)水泥有限公
司、亚泰集团伊通水泥有限公司、亚泰集团通化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分别在利程融资租赁(上海)有限公司吉林省分公司申请办理的融
资租赁业务 3.5 亿元、6 亿元、1 亿元、2.5 亿元)及后续两年内新
增融资;同意亚泰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以持有的吉林亚泰建筑
工程有限公司 14,000 万元股权继续为公司在吉林长发众创金服投资
咨询有限公司申请的最高额借款 5 亿元提供最高额质押担保;同意
亚泰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以持有的吉林亚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的最高额借款 15 亿元提供最高额质押担保,该 15 亿元中包括长发
金融控股(长春)有限公司已通过银行发放的委托借款、已通过信
托发放的信托借款(含信托现状返还后的债权)。
由于利程融资租赁(上海)有限公司、吉林长发众创金服投资
咨询有限公司及长发金融控股(长春)有限公司为公司关联方长春
市城市发展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所属子公司,前述担保事项
构成关联交易,且已经独立董事 2024 年第三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上述担保生效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之间的担保金额累计为
净资产的 234.76%。上述担保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14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有关事
宜(具体内容详见 2024 年 8 月 29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
报》《证券日报》上刊登的《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
开 2024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
表决结果:同意 14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 O 二四年八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