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238 证券简称:和元生物 公告编号:2024-035
和元生物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和元生物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
十一次会议通知于 2024 年 8 月 16 日以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 2024 年 8 月 27 日
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会议应到监事 3 人,实到监事 3 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高
晓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
及《和元生物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
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审议表决,形成的会议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4 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公司根据 2024 年半年度实际运营状况,以及截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的合并
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4 年 1-6 月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等情
况,编制了公司《2024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及《2024 年半年度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4 年半
年度报告摘要》《2024 年半年度报告》。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能充分反映公司报
告期内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编制、内容
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要求。半年报编制
过程中,未发现参与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
的行为。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报告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
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
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弃权,0 票反对。
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4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
报告>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
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
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公司编制了
《和元生物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
情况的专项报告》
。
具体内容详见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和元生物
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4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
专项报告》
(公告编号:2024-036)。
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弃权,0 票反对。
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和元生物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