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简称:广日股份 股票代码:600894 编号:临 2024-040
广州广日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广州广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16 日以邮件形式发
出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通知,会议于 2024 年 8 月 27 日在广州市海珠区金沙
路 9 号岭南 V 谷工控科创大厦 22 楼会议室(二)召开。本次会议采用现场会议方式
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 3 名,现场出席监事 3 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黄竞女士
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
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一、以 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4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
摘要》
,并发表如下审核意见:
者重大遗漏,监事会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所关于定期报告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准确地反映出公司
密规定的行为。
二、以 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4 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
并发表如下审核意见: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条件,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
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的股数为基数分配利润,拟向全体
股东每 10 股派送现金红利 7.50 元(含税)。如在利润分配方案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
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扣减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的股数发生变动,
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公司董事会提出的《2024 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
司章程》的现金分红政策以及公司已披露的股东回报规划,并履行了现金分红的相
应决策程序,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 2024 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并
请董事会将此事项提交公司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广州广日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四年八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