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603225 股票简称:新凤鸣 公告编号:2024-096
转债代码:113623 转债简称:凤 21 转债
新凤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调整回购股份方案的具体内容:将回购资金总额由“不低于人民币
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 50,000 万元(含)”。
? 除调整回购资金总额相关事项外,本次回购股份方案的其他内容未发生
变化。
? 相关风险提示:
实施的风险;
根据规则变更或终止回购方案的风险;
能在法律法规规定的期限内实施上述用途,或所回购的股份未全部用于上述用途,
则存在已回购股份全部或部分未使用股份将予以注销的风险;
需要根据监管新规调整回购相应条款的风险。
本次回购方案不代表公司将在二级市场回购公司股份的承诺,公司将在回购
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努力推进本次回购方案的顺利实施,并
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
险。
新凤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27 日召开第
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回购股份金额的议案》。现
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及进展情况
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
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10,000 万元(含),不超过人民
币 15,000 万元(含);回购价格为不超过人民币 16.00 元/股(含);回购期限为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即从 2024 年 1 月 31 日至 2025 年
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
《证券时
报》上披露的《新凤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
(公告编号:2024-009)、
的公告》 《新凤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
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11)。
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暨公司“提质增效重回报”
行动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4-013)。
本次回购实施起始日至 2024 年 8 月 27 日止,公司已累计回购股份 11,292,7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0.74%,购买的最高价为 14.85 元/股、最低价为 10.68
元/股,支付的金额为 148,132,981.00 元(不含佣金、过户费等交易费用)。
二、本次增加股份回购金额的情况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认可,为维护公司和股东利益,
促进公司健康可持续发展,综合考虑当前经营情况及财务状况等因素,公司决定
增加回购资金总额,由“不低于人民币 10,000 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 15,000
万元(含)”调整为“不低于人民币 25,000 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 50,000 万
元(含)”。公司将根据调整后的回购资金总额情况相应调整《新凤鸣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的回购股份数量等内容。
除上述调整外,本次回购股份方案的其他内容不变。
三、本次增加股份回购金额的合理性、必要性、可行性分析
公司依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7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增加股份回购金额,有利于增强投资者对公司
长期投资价值的信心。公司本次增加股份回购金额不会对公司经营、财务、研发、
债务履行能力及未来发展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
情形,回购后公司的股权分布情况仍符合上市公司的条件。
四、本次增加股份回购金额所履行的决策程序
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27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全票同意审议
通过了《关于增加回购股份金额的议案》。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增加
股份回购金额事项经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的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公
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回购方案的不确定性风险
实施的风险;
根据规则变更或终止回购方案的风险;
能在法律法规规定的期限内实施上述用途,或所回购的股份未全部用于上述用途,
则存在已回购股份全部或部分未使用股份将予以注销的风险;
需要根据监管新规调整回购相应条款的风险。
本次回购方案不代表公司将在二级市场回购公司股份的承诺,公司将在回购
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努力推进本次回购方案的顺利实施,并
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
险。
特此公告。
新凤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