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民科技: 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4-08-27 20:33: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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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1000        证券简称:肇民科技           公告编号:2024-075
            上海肇民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 2024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肇民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26 日召
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公司 2024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本议案需提交公司 2024 年第四次临
时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 2024 年半年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2024 年半年度公司实现归属
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77,529,007.85 元。截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公司合并
报表可分配利润为 160,043,815.44 元,母公司报表可分配利润为 166,766,062.48 元。
按照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孰低的原则,公司可供分配的利润以
合并报表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依据。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3 年修订)》
《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综合考虑股东利益及公司长远发展需求,公司 2024 年
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拟以截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的总股本 242,159,450 股为基
数,向全体股东按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2 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
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将按照“现金分红总额”固定不变
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相应调整。
   二、相关意见说明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 2024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3 年修订)》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4 年修订)》以及《公司章程》的有
关规定。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4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3 年修订)》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4 年修订)》以及《公司章程》的有
关规定,充分体现了公司对投资者的回报,有利于维护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
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相关风险提示
制度的有关规定,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范围,对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了保
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同时对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时备案,防止内幕信息的
泄露。
实施,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上海肇民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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