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018 证券简称:上港集团 公告编号:临 2024-031
上海国际港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为下属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担保人:上港集团物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港物流”),系上海国
际港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或“上港集团”)的
全资子公司。
? 被担保人:上海上港保税仓储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上港保税”)、
上港云仓(上海)仓储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港云仓”),均系
上港物流的全资子公司。
?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
(1)上港物流拟为其下属全资子公司上港保税向上海期货交易所(以
下简称:
“上期所”)申请纸浆期货库容 2 万吨的资质及相应业务开展出
具担保函,按满库容情况计算,如发生货损货差,上港物流为上港保税
出具担保函的或有经济赔偿责任金额为约人民币 2 亿元。本次担保事项
发生前上港集团及全资子公司上港物流累计为上港保税提供的担保余
额为人民币 13.092 亿元;
(2)上港物流拟为其下属全资子公司上港云仓向上期所申请调整存放
品种并相应调整约定库容(申请调整后的核定库容量为铜 9.5 万吨、铝
业务开展继续承担担保责任。鉴于上港物流出具的原担保函的或有经济
赔偿责任金额为约人民币 92.97 亿元,能够覆盖调整后的指定期货交割
库货值,故上港物流不再重新出具担保函,原出具的担保函担保范围、
担保期限、担保额度不变。本次担保事项发生前上港集团及全资子公司
上港物流累计为上港云仓提供的担保余额为人民币 92.97 亿元。
? 本次担保没有反担保。
? 对外担保无逾期担保情况。
? 本次担保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上港物流为下属全资子公司上港保税提供担保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上港物流为上港集团下属全资子公司,主要负责开展港口物流及第三方物流
业务。上港保税为上港物流下属全资子公司,主要经营大宗商品物流业务,是上
港物流旗下专业经营大宗商品物流业务的子公司。
为进一步提升上海港口配套服务功能,完善上海纸浆物流供应链体系,助力
上海港提升纸浆装卸量,上港保税拟向上期所申请纸浆期货交割仓库资质(宝山
区川念路 888 号,申请库容 2 万吨)。
基于上港保税对上述业务的开展,根据上期所相关规定,需由上港保税和上
期所签订《上海期货交易所与交割仓库之合作协议》(以下简称:“合作协议”),
并由上港物流为上港保税关于上述指定期货交割库资质申请和相应业务开展出
具担保函。担保期限与合作协议同时生效,担保期覆盖合作协议的存续期以及存
续期届满之日起三年(担保内容及期限以具体担保事项发生时与上期所实际签署
的合作协议为准,以上存续期包含合作协议规定的自动续期的期间)。
根据上港保税申请纸浆期货库容 2 万吨,按满库容情况计算以及纸浆品类目
前市场单价峰值测算,如发生货损货差,上港物流为上港保税出具担保函的或有
经济赔偿责任金额为约人民币 2 亿元。
票弃权、0 票反对审议通过了《关于上港物流为下属全资子公司上港保税出具担
保函的议案》。
本次担保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且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名称:上海上港保税仓储管理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19 年 3 月 11 日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业盛路 66 号 3 幢仓库
附属办公楼 2 层 203 室
法定代表人:李一尘
注册资本:人民币 3000.0000 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15MA1K4AN53M
经营范围:仓储服务(除危险品),装卸搬运服务,道路货物运输,供应链
管理,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转口贸易,区内企业间贸易及贸易代理,
国际货物运输代理,区内商业性简单加工,贸易及物流咨询服务,从事物流领域
内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技术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
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情况如下: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上港保税资产总额为人民币 3320.58 万元,负债总
额为人民币 192.77 万元,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为人民币 3127.81 万元。2023 年
度营业收入为人民币 975.34 万元,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为人民币 84.63 万元(以
上数据已经审计)。
截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上港保税资产总额为人民币 3210.66 万元,负债总
额为人民币 54.92 万元,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为人民币 3155.75 万元。2024 年
(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被担保人与上港集团的关系:被担保人上港保税为上港集团全资子公司上港
物流下属全资子公司。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根据上期所相关规定,上港物流拟为上港保税开展纸浆期货交割仓库业务出
具担保函。担保函的担保范围为对被担保人开展期货商品入库、保管、出库、交
割等全部业务所应承担的一切责任(包括但不限于合作协议约定的义务、违约责
任、损害赔偿责任以及交易所实现债权的必要费用如诉讼费、律师费、生效法律
文书迟延履行期间的双倍利息等,且无论是单独、共同或与任何其他主体连带承
担,无论是实际还是或有,也无论是作为本金、担保或以其他何种形式存在),
承担不可撤销的全额连带保证责任。担保期限与合作协议同时生效,担保期覆盖
合作协议的存续期以及存续期届满之日起三年(担保内容及期限以具体担保事项
发生时与上期所实际签署的合作协议为准,以上存续期包含合作协议规定的自动
续期的期间)。根据上港保税申请纸浆期货库容 2 万吨,按满库容情况计算以及
纸浆品类目前市场单价峰值测算,如发生货损货差,上港物流为上港保税出具担
保函的或有经济赔偿责任金额为约人民币 2 亿元。
截至本公告日,上述合作协议尚未签署,担保函尚未出具。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被担保人上港保税为上港物流下属全资子公司,专业经营大宗商品物流等业
务,目前经营正常,具备良好的偿还债务能力,担保风险可控。上港物流拟为上
港保税指定期货交割库资质申请和相应业务开展出具担保函是根据上期所的相
关规定。
同时,上港物流高度重视风险管控,其及下属子公司通过持续完善各项管理
制度、加强内部管控,做好期货交割仓库的管理。对业务中可能出现的风险节点
制定相应的防范措施,运用技术手段,保障货物安全,尽可能规避相关风险。上
港保税将对上述期货,按年向保险公司动态购买保险覆盖所有货值,有效控制担
保风险。
(五)董事会意见
上港集团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上港物流为下属全
资子公司上港保税出具担保函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根据上期所相关规定,由上港集团全资子公司上港物流为其下属
全资子公司上港保税向上期所申请指定期货交割库(纸浆期货库容 2 万吨)的资
质及相应业务开展出具担保函,为上港保税与上期所签订合作协议项下上港物流
对上港保税开展期货商品入库、保管、出库、交割等全部业务所应承担的一切责
任(包括但不限于合作协议约定的义务、违约责任、损害赔偿责任以及交易所实
现债权的必要费用如诉讼费、律师费、生效法律文书迟延履行期间的双倍利息等,
且无论是单独、共同或与任何其他主体连带承担,无论是实际还是或有,也无论
是作为本金、担保或以其他何种形式存在),承担不可撤销的全额连带保证责任。
担保期限与合作协议同时生效,担保期覆盖合作协议的存续期以及存续期届满之
日起三年(担保内容及期限以具体担保事项发生时与上期所实际签署的合作协议
为准,以上存续期包含合作协议规定的自动续期的期间),出具担保函的时间在
董事会审议通过后两年内有效。
根据上港保税申请纸浆期货库容 2 万吨,按满库容情况计算以及纸浆品类目
前市场单价峰值测算,如发生货损货差,上港物流为上港保税出具担保函的或有
经济赔偿责任金额为约人民币 2 亿元。
二、上港物流为下属全资子公司上港云仓已出具担保函所涉及业务内容发
生调整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上港集团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上港集团全资子公
司上港集团物流有限公司为下属全资子公司出具担保函的议案》。根据上期所相
关规定,由上港物流为上港云仓向上期所申请指定期货交割库(申请核定库容量
铜 10 万吨、铝 5 万吨、锌 4 万吨、镍 2 万吨、锡 0.2 万吨,最终上期所核定库
容:铜 8 万吨、铝 4 万吨、锌 4 万吨、镍 2 万吨)的资质及相应业务开展出具了
担保函,担保期覆盖上港云仓与上期所签订的《上海期货交易所与交割仓库之合
作协议》的存续期以及存续期届满之日起两年(即:2023 年 9 月 26 日至 2029
年 6 月 30 日)。上港物流为上港云仓出具担保函的或有经济赔偿责任金额为约人
民币 92.97 亿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6 月 27 日披露的《上港集团关于
全资子公司为下属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3-019)。
为更好的服务客户,上港云仓拟在之前申请的交割仓库基础上,向上期所申
请调整指定期货交割库存放品种并相应调整约定库容,调整后的指定期货交割库
库容为铜 9.5 万吨、铝 4 万吨、锌 6 万吨、镍 2 万吨、铅 1 万吨、锡 0.2 万吨(最
终以上期所核定库容为准)。经上港云仓与上期所沟通,拟由上港云仓和上期所
签订《上海期货交易所与交割仓库之合作协议之补充协议》
(以下简称:
“补充协
议”),上港物流拟为上港云仓上述指定期货交割库资质申请和相应业务开展继续
承担担保责任。鉴于上港物流出具的原担保函的或有经济赔偿责任金额为约人民
币 92.97 亿元,能够覆盖调整后的指定期货交割库货值,故上港物流不再重新出
具担保函,原出具的担保函担保范围、担保期限、担保额度不变。
票弃权、0 票反对审议通过了《关于上港物流为下属全资子公司上港云仓已出具
担保函所涉及业务内容发生调整的议案》。
本次担保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且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名称:上港云仓(上海)仓储管理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20 年 3 月 26 日
注册地址:上海市虹口区塘沽路 309 号 14 层 C 室(集中登记地)
法定代表人:李一尘
注册资本:人民币 3000.0000 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09MA1G5T7K8C
经营范围:
(1)许可项目: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化学品)。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
证件为准)
(2)一般项目:仓储服务(除危险化学品),装卸服务,供应链管理服务,
运输咨询,会议及展览服务,广告设计、制作、代理,广告发布(非广播电台、
电视台、报刊出版单位),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
让、技术推广,软件开发,贸易经纪与代理,数据处理和存储支持服务,信息系
统集成服务,报关,国际货物运输代理,大数据服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
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冶金炉料,金属材料,金属制品,化工产品(不
含许可类化工产品)。
(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
活动)
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情况如下: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上港云仓资产总额为人民币 3306.51 万元,负债总
额为人民币 88.41 万元,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为人民币 3218.10 万元。2023 年
度营业收入为人民币 598.18 万元,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为人民币 217.69 万元(以
上数据已经审计)。
截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上港云仓资产总额为人民币 8935.28 万元,负债总
额为人民币 4341.32 万元,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为人民币 4593.96 万元。2024
年 1-6 月营业收入为人民币 3497.10 万元,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为人民币
被担保人与上港集团的关系:被担保人上港云仓为上港集团全资子公司上港
物流下属全资子公司。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上港云仓拟在原申请的交割仓库的基础上,申请调整指定期货交割库存放品
种并相应调整约定库容,调整后的指定期货交割库品种和约定库容为:铜 9.5 万
吨、铝 4 万吨、锌 6 万吨、镍 2 万吨、铅 1 万吨、锡 0.2 万吨(最终以上期所核
定库容为准)。
鉴于上港物流出具的原担保函的或有经济赔偿责任金额为约人民币 92.97
亿元,能够覆盖此次调整存放品种和约定库容后的指定期货交割库货值,故上港
物流不再重新出具担保函,原出具的担保函担保范围、担保期限、担保额度不变。
担保函的担保范围为担保人上港物流对被担保人上港云仓开展期货商品入库、保
管、出库、交割等全部业务所应承担的一切责任(包括但不限于合作协议约定的
义务、违约责任、损害赔偿责任以及交易所实现债权的必要费用如诉讼费、律师
费、生效法律文书迟延履行期间的双倍利息等,且无论是单独、共同或与任何其
他主体连带承担,无论是实际还是或有,也无论是作为本金、担保或以其他何种
形式存在),承担不可撤销的全额连带保证责任。担保期限与合作协议同时生效,
担保期覆盖合作协议的存续期以及存续期届满之日起两年(即:2023 年 9 月 26
日至 2029 年 6 月 30 日)。根据测算,如发生货损货差,上港物流为上港云仓出
具担保函的或有经济赔偿责任金额为约人民币 92.97 亿元。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根据上港云仓与上期所沟通,本次上港云仓与上期所拟通过签订补充协议的
方式,调整指定期货交割库存放品种并相应调整约定库容。上港物流为上港云仓
向上期所申请调整存放品种并相应调整约定库容后的指定期货交割库的资质及
相应业务开展继续承担担保责任,不再重新出具担保函,原出具的担保函担保范
围、担保期限、担保额度不变。
上港物流始终高度重视风险管控,其及下属子公司通过持续完善各项管理制
度、加强内部管控,做好期货交割仓库的管理。对业务中可能出现的风险节点制
定相应的防范措施,运用技术手段,保障货物安全,尽可能规避相关风险。同时,
上港云仓在有色金属业务开展期间,向保险公司购买财产一切险(存货)覆盖所
有货值,并将结合实际业务情况向保险公司追加动态购买存货险,有效控制担保
风险。
(五)董事会意见
上港集团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上港物流为下属全
资子公司上港云仓已出具担保函所涉及业务内容发生调整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上港集团全资子公司上港物流下属全资子公司上港云仓与上期
所签订《上海期货交易所与交割仓库之合作协议之补充协议》,上港云仓向上期
所申请指定期货交割库的资质及相应业务开展出具的担保函所涉及业务内容由
核定库容量(申请核定库容量铜 10 万吨、铝 5 万吨、锌 4 万吨、镍 2 万吨、锡
调整为核定库容铜 9.5 万吨、铝 4 万吨、锌 6 万吨、镍 2 万吨、铅 1 万吨、锡
整后的指定期货交割库的资质及相应业务开展继续承担担保责任,且不再重新出
具担保函,原出具的担保函担保范围、担保期限、担保额度不变。担保函的担保
范围为担保人上港物流对上港云仓开展期货商品入库、保管、出库、交割等全部
业务所应承担的一切责任(包括但不限于合作协议约定的义务、违约责任、损害
赔偿责任以及交易所实现债权的必要费用如诉讼费、律师费、生效法律文书迟延
履行期间的双倍利息等,且无论是单独、共同或与任何其他主体连带承担,无论
是实际还是或有,也无论是作为本金、担保或以其他何种形式存在),承担不可
撤销的全额连带保证责任。担保期限与合作协议同时生效,担保期覆盖合作协议
的存续期以及存续期届满之日起两年(即:2023 年 9 月 26 日至 2029 年 6 月 30
日)。根据测算,如发生货损货差,上港物流为上港云仓出具担保函的或有经济
赔偿责任金额为约人民币 92.97 亿元。
三、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公告披露日,上港集团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人民币 13.4 亿元,
占上港集团 2023 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 1.09%;其中,上港集团对控股子
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为人民币 282.84 亿元,占上港集团 2023 年末经审计净资产
的比例为 22.96%;无逾期对外担保。上港集团没有为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及
其关联人提供担保的情况。公司下属子公司按房地产行业惯例为商品房承购人提
供的阶段性银行按揭贷款担保未包含在上述对外担保总额内,截至 2024 年 7 月
特此公告。
上海国际港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