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782 证券简称:新钢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4-043
新余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下属子公司吸收合并新钢贸易(北京)有限公司
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份”或“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新钢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吸收合并新钢贸易(北京)有限公司的议案》。
具体内容如下:
一、本次吸收合并概述
按照有效整合公司资源,降低管理成本,由新钢股份全资子公司
新钢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钢国贸”)吸收合并新钢贸易
(北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贸易”)。
本次吸收合并完成后,新钢国贸作为吸收合并方将承继北京贸易
的全部资产、业务、债权债务及其他一切权利和义务,并存续经营;
北京贸易作为被吸收合并方将被依法注销登记。
二、吸收合并双方的基本情况
(一)合并方的基本情况
医疗用品及器材、矿产品、建材、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品)、机械设
备、五金产品、电子产品批发;贸易经纪与代理;运输代理业;仓储
业(不含危险品)信息技术咨询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
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收入为 54,348.14 万元,净利润 1,060.91 万元。
(二)被吸收合并方的基本情况
金属矿石、五金、交电、电子产品、机械设备、服装、煤炭(不得在
北京地区从事实物煤交易、储运活动);经济贸易咨询;货物进出口、
代理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领取本执照后,应到区县商务委备案;
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
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万元,净资产为 4,056.69 万元,2024 年 1-6 月营业收入为 0 万元,
净利润为 20.82 万元。
三、吸收合并的方式、范围及相关安排
(一)吸收合并的方式:新钢国贸通过吸收合并的方式整体合并
北京贸易全部资产、债权债务及其他相关权利与义务。吸收合并完成
后,新钢国贸存续经营,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经营范围保持不变;
北京贸易的独立法人资格将被注销。
(二)合并范围:吸收合并完成后,北京贸易的所有资产、债权
债务及其他相关权利与义务由新钢国贸依法承继。
(三)其他相关安排:合并双方将签署相关协议、编制资产负债
表及财产清单,履行通知债权人和公告程序,共同办理资产移交手续、
权属变更、税务清算、工商变更、注销登记等手续,以及法律法规或
监管要求规定的其他程序。
(四)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吸收合
并事项已通过公司董事会审议,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负责
具体组织实施本次吸收合并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协议文本的签
署、办理相关资产转移、人员安置、税务清算、工商变更、注销登记
等事项,授权有效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吸收合并全部事项办
理完毕止。
四、本次吸收合并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吸收合并有利于公司管理极简,符合公司发展战略;
且吸收合并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二)北京贸易系新钢国贸的全资子公司,其财务报表纳入公司
合并报表范围。本次吸收合并属于新钢股份内部整合事项,不会对新
钢股份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影响,亦不会损害新钢股份及全体
股东的利益。
(三)本次吸收合并不会对新钢股份的当前损益产生实质影响,
新钢股份的注册资本、股权结构以及董事会、监事会和高级管理人员
组成不因本次吸收合并而改变,不会损害新钢股份及其股东的利益。
特此公告。
新余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