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152 证券简称:维科技术 公告编号:2024-042
维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维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维科技术”、“公司”)本次董事
会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有关法律、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维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13 日以传真、电子邮件和专人送达的方式发出
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的通知和资料。
(三)会议于 2024 年 8 月 23 日在月湖金汇大厦 20 楼会议室召开。
(四)会议应出席董事 9 名,实际出席董事 9 名,无缺席会议的董事。
(五)会议由董事长陈良琴先生主持。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回避
详见同日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
的《维科技术 2024 年半年度报告》和《维科技术 2024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本报告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4 年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二)审议通过《公司关于 2024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
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回避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上海
证券报披露的《公司关于 2024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4 年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三)审议通过《关于与维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进行银行融资互保的
议案》
表决结果: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3 票回避
为了满足公司日常融资的需要,根据《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
通知》的有关规定,董事会同意公司与维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维科控股”)进行银行融资互相担保。
银行融资互相担保主要内容:
内信用证、黄金租赁等业务)时,由双方相互提供担保。
司担保的金额为人民币 47,000 万元。
方承担。
其认可的反担保措施。否则,另一方有权不提供担保。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授权董事长
在额度范围内签订担保协议,本授权有效期自公司本次董事会同意并经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关联董事吕军、李小辉、周一君回避了本次表决,其他非关联董事一致同
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上海
证券报披露的《关于与维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进行银行融资互保的公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4 年第五次会议和第十一
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4 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四)审议通过《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回避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上海
证券报披露的《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24 年第二次专门会议和第十一
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4 年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注销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行
权期期限届满未行权部分及首次授予第二个行权期、预留授予(第二批次)第
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未达成暨注销已获授但未行权股票期权的议案》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回避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维科技术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相关规定以及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
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同意对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
行权期期限届满未行权部分及首次授予第二个行权期、预留授予(第二批次)
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未达成暨注销已获授但未行权股票期权 对应的合计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上海
证券报披露的《关于注销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行权期期限
届满未行权部分及首次授予第二个行权期、预留授予(第二批次)第一个行权
期行权条件未达成暨注销已获授但未行权股票期权的公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024 年第二次会议审议
通过。
(六)审议通过《关于拟股权转让所涉及的上海维蕴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股东全部权益价值的议案》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回避
为了盘活公司存量资产,提高发展质量,拟以公开挂牌方式转让所涉及的
上海维蕴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挂牌底价不低于经上海立信
资产评估有限公司的评估价值,最终成交金额拟不低于评估价。本次交易不构
成重大资产重组。若交易完成,公司将不再持有该公司的全部权益价值。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上海
证券报披露的《关于拟转让所涉及的上海维蕴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
益价值的公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 2024 年第二次会议和第十一届
董事会独立董事 2024 年第二次专门会议。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授权公司全资子公司出售资产的议案》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回避
为了盘活公司现有资产,提高公司资产使用效率,维护股东利益,董事会
拟授权公司全资子公司经营管理层出售深圳维科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位于深圳
莲花西路与香蜜湖路交界的一处房产建筑物,出售价格将参考专业机构评估价
或者市场价,拟以不低于评估价成交。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上海
证券报披露的《关于授权公司全资子公司出售资产的公告》。
(八)审议通过《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回避
公司定于 2024 年 9 月 12 日上午 9 点 30 分,在宁波市柳汀街 225 号月
湖金汇大厦 20 楼会议室,召开维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
大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上海
证券报披露的相关公告。
特此公告。
维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 报备文件
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董事会决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