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731 证券简称:四川美丰 公告编号:2024-49
四川美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公开挂牌转让全资孙公司四川欣泰丰商贸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欣泰丰商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欣泰丰公司)100%股权,本事项
不存在重大法律障碍,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
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得必要的政府主管部门同意亦存在不确定性。若本次交易顺利完
成,欣泰丰公司将不再纳入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范围。敬请广大投
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交易事项概述
(一)为进一步优化资源配置,聚焦主业发展,四川美丰化
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23 日召开第十
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公开挂牌转让全资
孙公司四川欣泰丰商贸有限公司 100%股权的议案》,拟通过产权
交易机构公开挂牌转让公司全资孙公司--欣泰丰公司 100%的股
权,并同意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按照《企业国有资产交易监督管
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公开挂牌转让欣泰丰公司
(二)本次交易价格以中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中联评估”)出具的《四川欣泰丰商贸有限公司股权评估项
目资产评估报告》(中联评报字[2024]第 2399 号)为依据。截
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欣泰丰公司经审计的净资产为 3,756.52
万元,股东全部权益的评估值为 7,262.22 万元。
(三)公司参考评估结果,确定本次公开挂牌转让欣泰丰公
司 100%股权的挂牌底价不低于 7,262.22 万元。如未能征集到符
合条件的交易对手方或最终未能成交,具体由公司董事会及董事
会授权人根据市场情况及公司实际情况决定。
(四)本次交易不存在重大法律障碍,不构成关联交易,不
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五)本次公开挂牌转让欣泰丰公司 100%股权的挂牌底价
不低于 7,262.22 万元,
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1.74%。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本交易事项无需经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二、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本次拟在产权交易机构公开挂牌转让欣泰丰公司 100%股权,
尚未确定交易对手方,交易对手方的基本情况以最终成交为准。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基本信息
公司名称:四川欣泰丰商贸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14 年 6 月 12 日
注册资本:3779.4726 万元
注册地址:射洪市太和镇紫云路 6 号
法定代表人:杨德奎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0922309326252N
经营范围:销售化肥;房地产开发经营;自有商业房屋租赁
服务;房地产营销策划;销售建筑材料;销售化工产品(不含危
险化学品);销售塑料及塑料制品;销售金属材料;销售五金交
电、机电产品;销售电子产品;销售机电设备;销售机械设备。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
(二)交易标的资产审计情况
经审计,截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欣泰丰公司资产总额
万元、无形资产 1.53 万元,负债 0 万元,净资产 3,756.52 万
元。
(三)交易标的权属及其他情况
外其他限制股东权利的条款。
围。
委托其理财的情况。
四、交易标的评估情况
根据中联评估出具的《四川欣泰丰商贸有限公司股权评估项
目资产评估报告》(中联评报字[2024]第 2399 号),评估基准
日 2024 年 6 月 30 日,采用资产基础法评估的股东全部权益的评
估值为 7,262.22 万元,
评估增值 3,505.70 万元,
增值率 93.32%。
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次交易拟公开挂牌转让欣泰丰公司 100%股权,交易对手
方和最终交易价格、支付方式等交易主要内容尚无法确定,目前
尚未签署交易协议。公司将在确定交易对手方后签署正式的股权
转让合同,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参考评估结果,确定本次公开挂牌转让欣泰丰公司 100%
股权的挂牌底价不低于 7,262.22 万元。如未能征集到符合条件
的交易对手方或最终未能成交,具体由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
人根据市场情况及公司实际情况决定。
六、本次交易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拟转让持有的欣泰丰公司 100%股份,是为了盘活
公司存量资产,有利于优化资产结构,减少资金占用,聚焦资源
反哺主业,提升公司盈利能力和核心竞争力,符合公司整体战略
发展需要以及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二)由于本次交易采取通过产权交易机构公开挂牌转让的
方式进行,交易对手方及最终成交价格等相关事项目前均不确定,
且最终股权过户能否取得必要的政府主管部门同意亦存在不确
定性。若本次交易顺利完成,欣泰丰公司将不再纳入公司合并财
务报表范围。
(三)本事项对公司 2024 年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需
视股权挂牌转让最终实施情况而定。公司将根据该事项后续进展
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欣泰丰公司股权不存在质押、抵押、司法冻结等法律
限制转让的情形,本公司拥有相关股权完全的处分权;本次股权
转让符合国家政策规定,不存在政策性障碍。
七、备查文件
审 [2024]第 0529 号)
;
(中联评报字[2024]第 2399 号)
。
特此公告。
四川美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八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