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987 证券简称:京北方 公告编号:2024-045
京北方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
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
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手续,手续办理结束后方可行权,届时将另行公告;
权期可行权股票期权若全部行权,公司股份仍具备上市条件。
京北方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23 日召开
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2023 年股
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
就的议案》,根据公司《2023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
“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及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认为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经成就,符合行权条
件的 95 名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为 1,962,732 份,现将有关事
项公告如下:
一、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一)2023 年 7 月 10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2023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公司<2023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案》,公司独立董
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 年
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 年
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核实公
司<2023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二)2023 年 7 月 11 日至 2023 年 7 月 20 日,公司将本激励计划拟首次授
予激励对象名单及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公示期满,监事会未收到任何组
织或个人提出的异议。2023 年 7 月 21 日,公司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3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
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公告编号:2023-044)。
(三)2023 年 7 月 26 日,公司召开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关于公司<2023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公司<2023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实施
本激励计划获得股东大会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股票期权授予日和限制性股票
授权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其授予股票期权/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股票
期权/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
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关于公司 2023 年股票
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的自查报
告》(公告编号:2023-049)。
(四)2023 年 7 月 26 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三
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 2023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
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五)2023 年 9 月 14 日,公司于巨潮资讯网上披露了《关于 2023 年股票
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期权首次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
次授予登记工作,股票期权首次授予登记数量 5,757,384 份。
(六)2023 年 10 月 10 日,公司于巨潮资讯网上披露了《关于 2023 年股票
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
首次授予登记工作,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登记数量 420,000 股。
(七)2024 年 4 月 24 日,公司分别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四届
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3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授予权益数量及价格的议案》《关于向 2023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监事会对激励对象
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2024 年 4 月 26 日至 2024 年 5 月 5 日,公司
将本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公示期
满,监事会未收到任何组织或个人提出的异议。
(八)2024 年 5 月 24 日,公司于巨潮资讯网上披露了《关于 2023 年股票
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股票期权登记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
留授予登记工作,股票期权预留授予登记数量 976,576 份。
(九)2024 年 6 月 7 日,公司于巨潮资讯网上披露了《关于 2023 年股票期
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
预留授予登记工作,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登记数量 119,000 股。
(十)2024 年 8 月 23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
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 2023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 2023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监事会对首次授予
部分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相关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
二、董事会关于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
成就情况的说明
(一)根据时间安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已进入第一个行权期
根据本激励计划的规定,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自股票期权首
次授予之日起 12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股票期权首次授予之日起 24 个月内
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本激励计划股票期权首次授予日为 2023 年 7 月 26
日,因此,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等待期已于 2024 年 7 月 25 日届
满,于 2024 年 7 月 26 日进入第一个行权期。
(二)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情况
行权期内,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激励对象获授的股票期权方可行权:
行权条件 是否满足行权条件的说明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
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
公司未发生相关任一情形,满足该
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行权条件。
(3)上市后最近 36 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
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
当人选;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 激励对象未发生相关任一情形,满
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足该行权条件。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根据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以 2022 年营业收入或净利润为基数,公司 2023 年营业收入 职业字[2024]25320 号),以 2022 年
或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 20%。 净利润为基数,公司 2023 年激励成
本摊销前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
注:1、上述“净利润”、“净利润增长率”指标以激励成本摊销前归
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作为计算依据;上述“营业收入”均以公
利润增长率为 27.86%,满足公司层
司经审计的年度报告所揭示的合并报表数据为计算依据。
面业绩考核要求。
按照《京北方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及公司内部发布的对各
类激励对象的考核办法,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对激励对象分年
度进行考核,并依据考核结果确定其行权的比例,激励对象
公司 2023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
个人当年实际行权额度=个人层面行权比例×个人当年计划
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 116
行权额度。
名激励对象中,5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
激励对象的绩效评价结果划分为A、B、C三个档次,考核评
原因辞职;1 名激励对象因退休离职
价表适用于考核对象。届时根据下表确定激励对象行权的比
不再在公司任职;84 名激励对象第
例。
一个行权期个人绩效考核评价结果
评价结果 A B C
为 A,11 名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核
行权比例 100% 80% 0
评价结果为 B,15 名激励对象个人
若激励对象上一年度个人绩效考核评级为 A、B,则上一年
绩效考核评价结果为 C。
度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核“达标”,激励对象可按照本计划规
定的比例行权,当期未行权部分由公司注销;若激励对象上
一年度个人绩效考核结果为 C,则上一年度激励对象个人绩
效考核“不达标”,公司将取消该激励对象当期行权额度,由
公司注销。
综上所述,根据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按照本激励计划
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
权条件已成就,同意按照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办理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第一
个行权期的行权事宜。根据公司本激励计划的行权安排,本次符合行权条件的激
励对象共计 95 名,可行权数量为 1,962,732 份,占当前公司总股本的 0.32%(实
际行权数量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为准)。
三、关于本次实施的激励计划与已披露的激励计划存在差异的说明
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 2023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权益
数量及价格的议案》,对本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进行调整,行权价格由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 116 名激励对象中,5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
因辞职,公司将对前述人员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合计 300,550 份予以注
销;1 名激励对象因退休离职不再在公司任职,公司将对其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
股票期权合计 122,381 份予以注销;11 名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核评价结果为 B,
期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合计 328,491 份予以注销。公司后续将办理上述
股票期权的注销手续,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除上述调整外,本次实施的激励计划与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的激励计划一致。
四、本次行权的具体情况
司办理相关手续,自手续办理完成之日起至 2025 年 7 月 25 日止,届时公司将另
行发布自主行权提示性公告。
可行权日必须为交易日,但不得在下列期间内行权:
(1)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三十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公告日
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三十日起算,至公告前一日;
(2)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十日内;
(3)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
发生之日或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4)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它期间。
在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内,如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对不得行权的
期间另有规定的,以相关规定为准。
获授的股票 可行权数量 剩余未行权
本次可行权
姓名 职务 期权数量 占已获授期 的股票期权
数量(份)
(份) 权的比例 数量(份)
成帅 副总经理 118,506 35,551 30.00% 82,955
颜志顺 副总经理 169,569 50,870 30.00% 118,699
王潇 董事会秘书 94,370 28,311 30.00% 66,059
中层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人
员(107 人)
合计(110 人) 7,637,406 1,962,732 25.70% 5,346,183
注:1、2023 年 12 月 28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聘任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成帅
先生、颜志顺先生、王潇先生所持股票期权为担任高级管理人员前被确认授予的。
对象因退休离职,上述 6 名人员已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首次授予股票期权激励对象剩余 110 人。上表中
剩余未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 5,346,183 份为剔除以下 328,491 份股票期权后的实际数量,具体为:11 名激励
对象个人绩效考核评价结果为 B,15 名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核评价结果为 C,公司将对前述人员对应第一
个行权期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合计 328,491 份予以注销。
股东大会时公司股本总额的 1%。公司全部有效的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股权激励计
划提交股东大会时公司股本总额的 10%。
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五、参与激励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公告前 6 个月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说
明
经公司自查,参与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高级管理人员在本公告披
露前6个月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情况。
六、行权专户资金的管理和使用计划及个人所得税缴纳安排
象本次行权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采用代扣代缴方式。
七、不符合行权条件的股票期权的处理方式
根据本激励计划的规定,符合行权条件的激励对象必须在计划规定的行权期
内行权,在行权期内未行权或未全部行权的股票期权,不得转入下个行权期,该
部分股票期权自动失效,由公司注销。
八、本次行权的影响
本次行权后对公司股权结构不产生重大影响,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
会发生变化。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结束后,公司股权
分布仍具备上市条件。
本次行权相关股票期权费用将根据有关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的规定,在等待
期内摊销,并计入管理费用,相应增加资本公积。根据激励计划,假设本期可行
权的股票期权全部行权,公司总股本将增加 1,962,732 股,对公司基本每股收益
及净资产收益率影响较小,具体影响以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数据为准。
公司在授予日采用“布莱克—斯科尔期权定价模型”
(Black-Scholes Model)
确定股票期权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根据股票期权的会计处理方法,在授予日后,
不需要对股票期权进行重新估值,即行权模式的选择不会对股票期权的定价造成
影响。由于在可行权日之前,公司已经根据股票期权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
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在行权日,公司根据实际行权数
量,确认股本和股本溢价,同时将等待期内确认的“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
转入“资本公积—资本溢价”,行权模式的选择不会对上述会计处理造成影响。
因此,股票期权选择自主行权模式不会对股票期权的定价及会计核算造成实质影
响。
九、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查意见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第一个
行权期行权条件是否成就及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认为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
部分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满足,可行权的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个人绩
效考核结果符合本激励计划的行权规定。除因离职而丧失激励对象资格的人员外,
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的可行权激励对象名单与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的激励对象名单相符,其作为激励对象的行权资格合法、有效。董事会薪酬与
考核委员会一致同意 95 名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在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
权的第一个行权期内行权。
十、监事会意见
公司 2023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第一个
行权期行权条件已满足,相关业绩指标及考核结果均真实、有效,不存在虚假、
故意隐瞒等情况;相关主体不存在依据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 2023 年
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不得行权的情形。激励对象的个人层面绩效考核
结果合规、真实,不存在虚假、故意隐瞒等相关情况,符合《公司法》《证券法》
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上市公司
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本激
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
有效。
监事会同意本次符合条件的 95 名首次授予激励对象采用自主行权方式行权,
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的期权数量为 1,962,732 份(实际行权数量以中国证券登记
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为准)。上述事项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
文件所规定的条件,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十一、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意见
北京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京北方就本
次注销及本次行权已履行了必要的批准和授权;本次注销及本次行权符合《管理
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随着本次激
励计划的进展,京北方还应当根据《管理办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的相关规定,履行持续信息披露义务。
十二、独立财务顾问专业意见
上海荣正企业咨询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认为:截至本独立财务顾问报
告出具日,京北方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相关事项已经取得必要的
批准和授权,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以及本激励计划等相关规
定。公司本次行权事宜尚需根据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按照相关规定办
理股票期权行权相关手续。
十三、备查文件
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注销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
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份有限公司 2023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第一
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相关事项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特此公告。
京北方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八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