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219 证券简称:腾远钴业 公告编号:2024-035
赣州腾远钴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司”)部分产品市场价格波动较为明显,为降低其价格波动给公司带来的经营风险,保
持公司经营业绩持续、稳定,公司拟利用期货工具的避险保值功能,根据生产经营计划
择机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
经营相关的产品的期货品种。
亿元人民币,预计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 4 亿元人民币。上述交易额
度在交易期限内可循环使用且交易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交易的收益进
行再交易的相关金额)将不超过已审议额度。
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本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不以套利、投机为目的,但仍存在一定的市场风险、操作风险
等,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22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
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公司编制的
《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一并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该事
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目的、必要性及可行性
(一)目的
鉴于公司部分产品市场价格波动较为明显,为降低其价格波动给公司带来的经营
风险,保持公司经营业绩持续、稳定,公司拟利用期货工具的避险保值功能,根据生产
经营计划择机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公司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主要使用
自有资金进行操作,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发展,资金使用安排合理。
(二)必要性
公司主要产品为金属铜、金属钴、硫酸钴、氯化钴、碳酸锂等大宗商品。为借助期
货市场的价格风险对冲功能,降低产品价格波动给公司经营带来的不利影响,有效规
避生产经营活动中因产品价格波动带来的风险,公司计划利用商品期货进行套期保值
业务,实现公司稳健经营目标,具有必要性。
(三)可行性
公司已制定《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完善了相关内控制度,为商品期
货套期保值业务配备了专业人员,公司不做投机性、套利性的交易操作,采取的针对性
风险控制措施切实可行,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具有可行性,本次开展业务的资
金使用安排具备合理性。
二、公司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基本情况
(一)交易品种
公司套期保值业务的交易品种限于在场内市场交易的与公司的生产经营相关产品
的期货品种。
(二)资金来源
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或银行信贷资金 。
(三)额度、期限及授权
公司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开展中占用的保证金最高额度不超过(即授权有效期
内任一时点都不超过)1.5 亿元人民币,预计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 4
亿元人民币。上述额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审批期限内可循环
使用,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交易的收益进行再交易的相关金额)将不超
过已审议额度。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具体签署套期保值业务
相关协议及文件,授权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四)交易对象
公司商品期货交易对象为商品期货交易所或经相关监管部门批准并具有期货经营
许可证的期货公司,如交易对象为期货公司,该期货公司需是中国期货业协会发布的
关于中国证监会组织实施的 2023 年期货公司分类评价结果中评级为 AA 类的期货公司。
三、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存在的风险
公司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以对现货保值为目的,主要为有效减少产品价格
波动对公司带来的不利影响,但同时也会存在一定的风险:
(一)价格波动风险
在期货行情变动较大时,如果利率、现货市场价格发生重大变化、时间跨度较长或
者突发变化趋势或者任何一方的波动过于剧烈,导致二者的亏损无法完全对冲,造成
损失。
(二)政策风险
有关期货市场的法律法规等相关政策如发生重大变化,可能引起市场波动或无法
交易,从而带来风险。
(三)流动性风险
期货交易中,受市场流动性不足的限制,期货交易可能因为成交不活跃,造成难以
成交而带来流动风险。
(四)操作风险
期货交易专业性较强,可能存在操作不当或操作失败的风险。
(五)技术风险
由于无法控制或不可预测的系统、网络、通讯故障等造成交易系统非正常运行,使
交易指令出现延迟、中断或数据错误等问题,从而带来相应的风险和损失。
(六)信用风险
套期保值交易对手出现违约,不能按照约定支付公司套期保值盈利,将造成公司
损失。
四、公司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一)根据具体走势采取期货与现货的错位操作等方式进行修正,公司密切跟踪
盘面期货价格走势,结合现货分析,合理定制止损位,弱化基差风险。
(二)根据公司经营需求,期货保值业务严格按照董事会审议的范围及数量执行,
合理使用保证金,且只限于在期货交易所交易。
(三)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
管理制度》,对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审批权限及信息披露、内部操作流程、风险管理及
处理程序等作出明确规定。
(四)严格控制套期保值业务的资金规模,合理计划和安排使用保证金,保证套期
保值业务过程正常进行。同时,合理选择保值时点,避免市场流动性风险。
(五)在业务操作过程中,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防范法律风险,定
期对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规范性、内控机制执行的有效性等方面进行监督检查。
五、交易对公司影响及相关会计处理
(一)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通过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能够降低产品价格波动对公司业绩造成的
不确定影响,增强生产经营稳健性。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投入的
保证金规模与自有资金、经营情况和实际需求相匹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业务。
(二)会计处理
公司将严格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
《企业会计准则第 24 号——套期会计》及《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
等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拟开展的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进行相应的核算处理,并在
财务报告中正确列报。
六、履行的审批程序及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公司利用期货工具的避险保值功能,根据生产经营计划择
机开展境内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公司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开展中占用的保证金
最高额度不超过(即授权有效期内任一时点都不超过)1.5 亿元人民币,预计任一交
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 4 亿元人民币。上述额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审批期限内可循环使用,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交易的
收益进行再交易的相关金额)将不超过已审议额度。董事会同时审议通过了公司编制
的《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上述套期保值业务事项在董事
会的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在上述额
度范围内具体签署套期保值业务相关协议及文件,授权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
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经审核,全体监事认为:公司拟利用期货工具的避险保值功能,根据生产经营计
划择机开展境内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有效降低市场价格波动风险,保障主营业务
稳步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在保证正常生产经
营的前提下,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已经公司董事会和监
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进行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遵循稳健原则,均以正常
生产经营为基础,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以规避和防范经营风险为目的,不存在
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时,公司制定了《商品期货套期保值
业务管理制度》等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制度,通过加强内部控制,落实风险防范措
施。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事项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套期保值业务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赣州腾远钴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