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976 证券简称:瑞玛精密 公告编号:2024-085
苏州瑞玛精密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首次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
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有关规则的规定,苏州瑞玛精密工业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23 日完成了公司 2024 年股票
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股票期权首次授予登记工作。现将有
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于<苏州瑞玛精密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
其摘要的议案》《关于<苏州瑞玛精密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股票期权激
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于<苏州瑞玛精密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
其摘要的议案》《关于<苏州瑞玛精密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股票期权激
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核查公司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的时限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异议。
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于<苏州瑞玛精密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
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董事会被授权确定股票期权授权日、在激励对
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并办理授予股票期权所必须的全部事宜。
公告》及《关于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
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董事会
认为公司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以 2024 年 7 月
二、本次股票期权实际的首次授予情况
序 获授的股票期权 占首次实际授予股 占目前总股
姓名 职务
号 数量(万份) 票期权总数的比例 本的比例
董事、副总经理、财
务总监、董事会秘书
核心骨干人员(103 人) 353.2 93.64% 2.92%
合计 377.20 100% 3.12%
注:1)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
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关键人员,在公司的日常管理、技术、业务、经营等方面起不可忽视的重要作用,股权激励
计划的实施更能稳定和吸引外籍高端人才的加入,通过本激励计划将更加促进公司核心人才
队伍的建设和稳定,从而有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因此,纳入外籍员工作为激励对象是必要
且合理的。
(1)股票期权授权日至股票期权可行权日之间的时间段为等待期,本激励
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等待期分别为自首次授权之日起 15 个月、27 个月、39
个月。
(2)在本激励计划经股东大会通过后,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自授权之日起
满 15 个月后可以开始行权,可行权日必须为交易日,但不得在下列期间内行权:
自原预约公告日前三十日起算,至公告前一日;
生之日或者进入决策程序之日,至依法披露后二个交易日内;
本文所指“重大事件”为公司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
应当披露的交易或其他重大事项。
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自授权日起满 15 个月后,激励对象应在未来 36 个月内
分三期行权。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行权期及各期行权时间安排如下表所示:
行权安排 行权时间 行权比例
第一个 自相应批次股票期权授权之日起15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相
行权期 应批次股票期权授权之日起27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第二个 自相应批次股票期权授权之日起27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相
行权期 应批次股票期权授权之日起39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第三个 自相应批次股票期权授权之日起39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相
行权期 应批次股票期权授权之日起51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在上述约定期间因行权条件未成就或激励对象未申请行权的股票期权,不
得行权或递延至下期行权,并由公司按本激励计划规定的原则注销激励对象相
应的股票期权。在股票期权各行权期结束后,激励对象未行权的当期股票期权
应当终止行权,公司将予以注销。
激励对象只有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才能获授股票期权:
(1)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润分配的情形;
(2)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公司发生上述第(1)条规定情形之一的,所有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已
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应当由公司注销;某一激励对象发生上述第(2)条
规定情形之一的,该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应当
由公司注销。
(3)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在 2024 年-2026 年会计年度中,分年度对公司的业绩指标进行
考核,以达到业绩考核目标作为激励对象当年度的行权条件之一。
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行权期 业绩考核目标
第一个行权期 2024年营业收入不低于162,900万元;
第二个行权期 2024年、2025年累计营业收入不低于355,800万元;
第三个行权期 2024年、2025年、2026年累计营业收入不低于578,700万元。
注:上述“营业收入”以经审计的合并报表所载数据为计算依据。
公司未满足上述业绩考核目标的,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可行权的股票
期权均不得行权,由公司注销。
(4)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将对激励对象每个考核年度的综合考评进行打分,并依照
激励对象的业绩完成率确定其行权比例,个人当年实际行权额度=标准系数×个
人当年计划行权额度。
激励对象的绩效评价结果划分为 A、B、C、D 四个档次,考核评价表适用于
激励对象。届时根据下表确定激励对象的行权比例:
考核评级 A和B C D
个人层面行权比例 100% 60%-80% 0
若激励对象上一年度个人绩效考核结果为 A/B/C,则上一年度激励对象个人
绩效考核“达标”,若激励对象上一年度个人绩效考核结果为 D,则上一年度激
励对象个人绩效考核“不达标”。
若激励对象考核“达标”,则激励对象可按照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比例分批次
行权,未能行权部分由公司注销。
权全部行权或注销之日止,最长不超过 60 个月。
三、激励对象获授的股票期权与公司网站公示情况一致性的说明
公司召开董事会确定首次授权日后,在办理股票期权登记过程中,《2024 年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授权日)》确定的 108 名激励对象中,
股票期权直接作废、不予登记,因此,本次公司登记的激励对象人数由 108 名相
应调整为 105 名,公司实际申请登记的股票期权数量由 385.20 万份相应调整为
除上述调整外,本次完成登记的股票期权情况与公司 2024 年 7 月 20 日在巨
潮资讯网披露的《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授权日)》
内容一致,不存在差异。
四、股票期权首次授予登记完成情况
五、股票期权的授予对公司相关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
(一)股票期权的公允价值及确定方法
财政部于 2006 年 2 月 15 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 11 号——股份支付》
和《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并于 2007 年 1 月 1 日起
在上市公司范围内施行。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
中关于公允价值确定的相关规定,需要选择适当的估值模型对股票期权的公允价
值进行计算。
公司选择 Black-Scholes 模型来计算期权的公允价值,并于授予日用该模型
对首次授予的 385.2 万份股票期权进行测算,总价值 2,344.94 万元。具体参数选
取如下:
权日的期限);
月、24 个月、36 个月的波动率);
机构 1 年期、2 年期、3 年期存款基准利率);
(二)股票期权费用的摊销
公司按照相关估值工具确定授权日股票期权的公允价值,并最终确认本激励
计划的股份支付费用,该等费用将在本激励计划的实施过程中进行分期确认。由
本激励计划产生的激励成本将在经常性损益中列支。在实际授予过程中,3 名激
励对象因离职放弃认购公司本次授予的股票期权 8.00 万份,本次公司实际授予
股票期权数量为 377.20 万份。
根据中国会计准则要求,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对各期会计成本的
影响如下表所示:
授权数量 需摊销的总费 2024 年 2025 年 2026 年 2027 年
(万份) 用(万元) (万元) (万元) (万元) (万元)
注:上述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所造成。
上述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仅为测算数据,最终结果应以会计
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
六、本次激励计划实施对公司业务的影响
本次激励计划的实施,有利于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健全
公司长效激励约束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核心骨干人员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公司和核心团队三方利益结合
在一起,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
特此公告。
苏州瑞玛精密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