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金太阳研磨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300606 证券简称:金太阳 公告编号:2024-0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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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将前次股东大会未通过议案再次提交
股东大会审议的说明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前次股东大会未获通过议案的情况
东莞金太阳研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30 日召
开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未通过《关于 2023 年度董事、监事绩效考核与薪
酬的议案》。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429,8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29.6359%;反对 30,6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6343%;弃权 3,364,150 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 3,364,15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69.7298%。关联
股东杨璐、杨伟、刘宜彪、杜长波、方红、HU XIUYING、YANG ZHEN 已回避
表决。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28,5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3.6472%;反对 30,6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8685%;弃权 3,364,150 股(其中,因
未投票默认弃权 3,364,15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5.4843%。
表决结果:未通过。
二、议案内容是否符合《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的规定及其理由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第十三条规定,提案的内容应当属于股东大
会职权范围,有明确议题和具体决议事项,并且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
《公司章程》第四十一条规定:“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法行使下
列职权:(二)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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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的报酬事项”;《公司章程》第七十七条规定:“下列事项由股东大会以普通决
议通过:(三)董事会和监事会成员的任免及其报酬和支付方法”
;《公司章程》
第一百一十九条规定:
“出席董事会的无关联董事人数不足三(3)人的,应将该
事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综上,公司本次再次将《关于 2023 年度董事、监事绩效考核与薪酬的议案》
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内容属于股东大会职权范围,有明确议题和具体决议事
项,并且符合《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再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必要性及履行的审议程序
(一)必要性
董事会认为,上述议案再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对于公司的正常经营和规范运
作具有必要性。董事会、监事会结合公司年度主要财务指标和经营目标完成情况
及经营绩效,董事、监事的履职、工作业绩、业务创新能力和创利能力等情况,
对公司董事、监事进行考核,认为公司董事、监事 2023 年度绩效考核结果均为
称职,公司董事、监事将按相关薪酬方案进行发放,董事、监事薪酬方案符合公
司薪酬体系及实际发展要求,有利于落实有效的薪酬激励机制。
本次再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议案内容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
《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本次提交股东大会再次审议的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
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关联董事、监事已回避表决,议
案的内容详见 2024 年 4 月 10 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 n)
的相关公告,前次股东大会中对上述议案投出反对、弃权票的股东均未对议案内
容提出明确的补充、更正或其他修改意见,因此,公司未对议案内容进行修改。
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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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