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148 证券简称:天舟文化 编号:2024-043
天舟文化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天舟文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
会议于2024年8月23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4年8月19日以电
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由监事会召集人匡舒平女士主持,会议应参与表
决监事3名,实际参与表决监事3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
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
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天舟文化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股票期
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天舟文化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与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内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
定,履行了相关的法定程序,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
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
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天舟文化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股票期
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天舟文化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
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符合国家的有关规定和公
司的实际情况,能保证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
顺利进行,形成良好、均衡的价值分配体系,将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
结构,建立股东与公司核心团队之间的利益共享与约束机制,确保公
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
形。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
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核查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根据《天舟文化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确定公司 2024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为公司高级管理人
员、核心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人员。
对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进行初步核查后,监事会认为:列
入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
规定的任职资格,不存在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
选的情形;不存在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
适当人选的情形;不存在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
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不存在《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
存在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情形,符合《上市公
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
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天舟文化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股票期权与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
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公司将在召开股东大会前,通过公司网站或其他途径,在公司内
部公示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公示期不少于 10 天。监事会将于股东
大会审议本次激励计划前 5 日披露对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其公
示情况的说明。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注文件
特此公告。
天舟文化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四年八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