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213 证券简称:思特威 公告编号:2024-025
思特威(上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思特威(上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
第三次会议于 2024 年 8 月 23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
议通知已于 2024 年 8 月 13 日以通讯方式发出。会议应出席监事 3 名,实际出席
监事 3 名。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胡文阁召集并主持,公司全体监事出席了会
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
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思特威(上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全体监事以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4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
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2024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
报告》的编制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
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公司
已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
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同意公司《2024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
情况的专项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24 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的《关于公司 2024 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
报告》(公告编号:2024-024)。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4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 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
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内部规章制度的规定;公司《2024 年半年度报
告》及摘要的内容与格式符合相关规定,公允地反映了公司 2024 年半年度的财
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半年度报告编制过程中,未发现公司参与半年度报告
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司《2024 年
半年度报告》及摘要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24 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的《2024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有利于子公司的经营发
展,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决策程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
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24 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的《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及子公司本次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3,000 万元的
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相关事项和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
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
定,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
公司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发展利益的需要,有利于提
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3,000 万元的部分
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24 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的《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公告
编号:2024-028)。保荐机构出具了同意的核查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五)审议通过《关于调整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鉴于公司 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已实施完毕,公司董事
会根据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
下简称“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调整,审议程序合法合规,符合《上市
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2023 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
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将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部分的
授予价格由 27.17 元/股调整为 27.005 元/股。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24 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的《关于调整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
股票授予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1)。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六)审议通过《关于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向激励对象预留授予限
制性股票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确定的预留授予日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
办法》和《激励计划》有关授予日的相关规定。公司和激励对象均未发生不得授
予或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情形,公司设定的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条件已经成
就。激励对象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
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本激励
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本激励计划规定的预留授予条件已经成就。
监事会同意确定以 2024 年 8 月 23 日为预留授予日,向符合条件的 9 名激励
对象授予 136.8243 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 27.005 元/股。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24 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的《关于向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
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0)。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思特威(上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