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610 证券简称:麒盛科技 公告编号:2024-039
麒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行权
条件未达成暨注销相关股票期权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注销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因公司 2022 年股票期
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未达行权条件,根据《麒
盛科技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公司将注销股票期权 192.4195
万份。有关事项具体如下:
一、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程序
(一)2022 年 8 月 18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麒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
要的议案》《关于<麒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
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
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
意见,律师出具相应的法律意见书。同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麒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
及其摘要的议案》和《关于<麒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
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二)公司于 2022 年 8 月 20 日至 2022 年 8 月 29 日期间内将激励对象的姓
名和职务通过公司内部公告的方式进行了公示。截至公示期满,监事会未收到关
于对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异议,并于 2022 年 8 月 29 日召开了第二届监事会第
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核实<麒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激
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2022 年 8 月 30 日,公司披露了《麒盛科技监
事会关于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审核及公示情况的说明》(公
告编号:2022-039)。
(三)2022 年 9 月 6 日,公司召开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了《关于<麒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的议案》《关于<麒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
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
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同时,公司对本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在本激励计划草
案首次公开披露前 6 个月内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自查,未发现利用内幕信
息进行股票交易的情形,并于 2022 年 9 月 7 日披露了《麒盛科技关于 2022 年股
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
(四)2022 年 9 月 29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调整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期权数量的议案》
《关于向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独立
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于同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期权数量的议
案》《关于向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监事
会对本次获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律师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
书。
(五)2023 年 9 月 7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
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
案》。同日,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审核确认,上述 192.4195 万
份股票期权注销事宜已于 2023 年 9 月 14 日办理完毕,并于 2023 年 9 月 16 日披
露了《麒盛科技关于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注销完成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3-054)。
(六)2024 年 8 月 22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
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
议案》。
二、本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未达成的情况说明
(一)本激励计划授予股票期权具体情况
(1)有效期: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为自股票期权授权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
的股票期权全部行权或注销完毕之日止,最长不超过 48 个月。
(2)等待期:激励对象获授的全部股票期权适用不同的等待期,均自授权
日起计。授权日与首次可行权日之间的间隔不得少于 12 个月。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股票期权的行权安排如下表所示:
行权期 行权期间 行权比例
自股票期权授权日起 12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股票期权授权
第一个行权期 35%
日起 24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股票期权授权日起 24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股票期权授权
第二个行权期 35%
日起 36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股票期权授权日起 36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股票期权授权
第三个行权期 30%
日起 48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在上述约定期间因行权条件未成就的股票期权,不得行权或递延至下期行
权,并由公司按本激励计划规定的原则注销激励对象相应的股票期权。在股票期
权各行权期结束后,激励对象未行权的当期股票期权应当终止行权,公司将予以
注销。
在满足股票期权行权条件后,公司将为激励对象办理满足行权条件的股票期
权行权事宜。
(1)公司层面的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在 2022 年至 2024 年会计年度中,分年度对公司的业绩指标进行
考核,以达到业绩考核目标作为激励对象当年度的行权条件之一。授予的股票期
权的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行权期 业绩考核目标
第一个行权期 以 2021 年的营业收入为基数,2022 年的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 5.00%
第二个行权期 以 2021 年的营业收入为基数,2023 年的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 22.00%
第三个行权期 以 2021 年的营业收入为基数,2024 年的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 35.00%
注:上述“营业收入”指经审计的上市公司营业收入。
行权期内,公司为满足行权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行权事宜。若各行权期内,
公司当期业绩水平未达到业绩考核目标条件的,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可行
权的股票期权均不得行权,由公司注销。
(2)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的绩效考核要求:
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的考核根据公司内部绩效考核相关制度实施。激励对象个
人考核评价结果分为“合格”和“不合格”两个等级。
在公司业绩目标达成的前提下,若激励对象上一年度个人绩效考核结果达到
“合格”,则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的股票期权可全部行权;若激励对象上一年
度个人绩效考核结果“不合格”,则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可行权的股票期权全
部不得行权。激励对象未能行权的股票期权由公司注销。
本激励计划具体考核内容依据《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
理办法》执行。
(二)本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股票期权注销的原因及数量
根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麒盛科技 2023 年度审计
报告》,公司 2023 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为 31.03 亿元,较 2021 年营业收入增长
鉴于公司 2023 年度业绩指标未达到考核要求,未满足第二个行权期的行权
条件,公司根据本激励计划的相关条款注销第二期合计 192.4195 万份股票期权。
三、本次注销股票期权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注销股票期权不会对公司股权结构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对公司财务
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影响本激励计划的继续实施,不会损害公司及
全体股东的利益。
四、监事会审核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因第二个行权期公司业绩未达标,注销部分股票期权
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及
《麒盛科技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规定,审议程序合法合规;本次注销
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律师事务所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公司本次注销部分股
票期权相关事项已经获得了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
原因和依据符合《管理办法》《公司章程》及本激励计划的安排。公司需按照相
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根据相关法
律、法规的规定向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办理有关登记手续等事宜。
特此公告。
麒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