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823 证券简称:百合花 公告编号:2024-044
百合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
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百合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8月22日召开了第
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21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122名激励对象因公司层面业绩考核不
达标而不符合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第三个解除限售期的解除限
售条件,根据《百合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
称“本次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及公司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对前述激励对象已获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
限制性股票共1,128,972股进行回购注销。本次回购注销事项已得到公司2021年
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程序及实施情况
(一)本次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程序
《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和《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
授权董事会办理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2021年2月18日,
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
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和《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
象名单的议案》。
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截至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人对本激励计划激
励对象提出的异议。2021年3月2日,公司监事会发表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审核及公示情况的说明》。
《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和《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
授权董事会办理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实施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获得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限制性股票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
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
十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
象名单的议案》和《关于公司向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
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
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
完成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授予登记工作,首次授予实际登记的限
制性股票数量为2,725,200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价格的议
案》和《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
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完成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预留授予工作,授予实际登记的预留限制性股
票数量为220,000股。
年度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期解锁的议案》,经考
核通过,2021年度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计划第一期解锁的条件已达成,董事会授
权 董 事 会 办公 室 办 理 2021 年 度 激 励计 划 首次 授 予 103 名激 励 对象 的 第 一 期
了同意的意见。
年度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期解锁的议案》,经考
核通过,2021年度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期解锁的
条件已达成,董事会授权董事会办公室办理2021年度激励计划预留授予20名激励
对象的第一期88,000股限制性股票的解锁暨上市相关手续。公司独立董事和监事
会均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于回购注销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1名激励
对象因个人原因不再符合激励对象资格、122名激励对象因公司层面业绩考核不
达标而不符合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第二个解除限售期的解除限
售条件,根据《百合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
定及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对前述激励对象已获授予但尚
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898,680股进行回购注销。公司独立董事和监事会均
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关于回购注销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122
名激励对象因公司层面业绩考核不达标而不符合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授予第三个解除限售期的解除限售条件,根据《百合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及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
公司对前述激励对象已获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1,128,972股进行
回购注销。公司独立董事和监事会均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二)历次限制性股票授予情况
授予批次 授予日期 授予价格 授予股票数量 授予人数
首次限制性股票授予 2021年3月31日 7.12元/股 2,725,200 103人
预留限制性股票授予 2021年11月10日 6.87元/股 220,000 20人
二、本次回购注销的原因、数量、价格、资金来源
(一)回购注销的原因
根据《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及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
会的授权,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中 122 名激励对象因公司层面业绩考核
不达标而不符合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第三个解除限售期的解除
限售条件。前述激励对象已获授予但不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限制性股票将由公司
回购注销。
(二)回购注销的数量
公司本次拟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合计 1,128,972 股
(三)回购的价格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以 2021 年 3 月 31 日的公司总股本 317,725,200
股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 0.25 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 79,431,300.00
元。该利润分配方案已于 2021 年 5 月 25 日实施完毕。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以 2022 年 3 月 31 日的公司总股本 317,945,200
股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 0.30 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 95,383,560.00
元。该利润分配方案已于 2022 年 6 月 1 日实施完毕。
年度利润分配及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以 2023 年 6 月 21 日的公司总股
本 317,046,520 股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 0.21 元(含税),以资本公积金
向全体股东每股转增 0.3 股,共计派发现金红利 66,579,769.20 元,转增
年 6 月 26 日实施完毕。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以 2024 年 3 月 30 日的公司总股本 412,160,476
股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 0.15 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 61,824,071.40
元。该利润分配方案已于 2024 年 6 月 6 日实施完毕。
根据《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完成
股份登记后,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或
缩股、派息等事项,公司应对激励对象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数量及
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同时根据《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若激励对
象因获授的限制性股票而取得的现金股利由公司代收的,应作为应付股利在限制
性股票解除限售时向激励对象支付,则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不
作调整。公司进行 2020 年度利润分配、2021 年度利润分配、2022 年度利润分配
和 2023 年度利润分配时,激励对象因获授的限制性股票而取得的现金股利已由
个人代收,因此回购注销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时需扣除发放对应现金股
利,故公司对本次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进行调整,回购价格如下:
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首次 102 名激励对象,回购 4.74 元/股加上银行同期存款利
息之和。
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预留 20 名激励对象,回 4.74 元/股加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之和。
若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前,公司实施其他权益分派方案,则回购价格需根据《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进行相应调整。
(四)回购的资金总额及资金来源
公司就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支付款项为 5,844,778.68 元(含利息),全部
为公司自有资金。
三、预计本次回购注销后公司股权结构的变动情况
本次及上述回购注销所涉及的股票回购注销完成后,将导致公司总股本减少
单位:股/%
类别 变动前股本 变动前 本次变动 变动后股本 变动后
比例 比例
无限售条件流通
股
有限售条件流通
股 6,465,172 1.55 -1,128,972 5,336,200 1.28
总 计 417,496,676 100.00 -1,128,972 416,367,704 100.00
注:
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股本结构表为准。
四、本次回购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
实质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职。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认真履
行工作职责,尽力为股东创造价值。
五、监事会意见
鉴于 122 名激励对象因公司层面业绩考核不达标而不符合公司 2021 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第三个解除限售期的解除限售条件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
限制性股票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等
有关规定,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
影响,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公司监事会一致同意本
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
六、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公司本次回购注销已经取得必要的批准和授
权,已履行的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章程》及《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合法有效;但公司本次回购注销尚需根据《上市公
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证券交易所有关规范性文件规定进行信息披露,按照《公
司法》《公司章程》及相关规定办理减资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和股份回购注销登
记手续。
七、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三)《北京金杜(杭州)律师事务所关于百合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涉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相关事宜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百合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