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377 证券简称:鼎泰高科 公告编号:2024-038
广东鼎泰高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4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广东鼎泰高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21 日
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 2024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
议。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其中,2024 年上半年母公司实现净利润-6,128,149.02 元,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 0
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 183,797,594.26 元,实际可供分配利润 177,669,445.24
元。公司 2024 年上半年合并报表可供分配利润为 901,532,238.23 元。根据《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规定,
按照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孰低原则,2024 年上半年可供股东
分配的利润为 177,669,445.24 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监
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经综合考虑公
司财务状况、未来业务发展需要以及股东投资回报情况,公司拟定 2024 年上半
年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公司本次利润分配拟以现有总股本 410,000,000 股为基数,拟向全体股东每
(含税),其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不送红股,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
转增。
在 2024 年上半年利润分配预案披露日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前,公司
总股本如发生变动,将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二、利润分配预案的合法性、合理性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关
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
—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制度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与公司
实际情况相匹配,充分考虑了对广大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有利于与全体股东
分享公司成长的经营成果。该利润分配方案合法、合规、合理。
三、审议程序及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同意公司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2.0
元人民币(含税),共计分配现金红利 82,000,000.00 元(含税),其余未分配利
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不送红股,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4 年上半年度利润分配
预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决策程序合法、规范,充分考虑了
公司正常经营需求,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目前的经营现状,
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发展。
四、其他说明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
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广东鼎泰高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