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科通达: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4-08-22 19:49:53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证券代码:688038    证券简称:中科通达         公告编号:2024-039
           武汉中科通达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武汉中科通达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
计准则解释第 17 号》(以下简称“《会计准则解释第 17 号》”)以及《企业会
计准则应用指南汇编 2024》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的变更和调整,符合相关法律法
规的规定,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不会对公司当期的财务状
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概述
行规定>的通知》(财会〔2023〕11 号);2023 年 10 月 25 日,财政部发布了《会
计准则解释第 17 号》,对“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关于供应商
融资安排的披露”“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的内容进行进一步规范及
明确。财政部于 2024 年 3 月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汇编 2024》,规定
保证类质保费用应计入营业成本。公司自 2024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财政部颁布的
相关规定。
  二、本次变更前后的会计政策
     (一)本次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
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
定。
  (二)本次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会计准则解释第 17 号》及《企业
会计准则应用指南汇编 2024》要求执行,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发布
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
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
  (一)根据《会计准则解释第 17 号》等的要求,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
内容如下:
  (1)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
  企业在资产负债表日没有将负债清偿推迟至资产负债表日后一年以上的实
质性权利的,该负债应当归类为流动负债。
  对于企业贷款安排产生的负债,企业将负债清偿推迟至资产负债表日后一年
以上的权利可能取决于企业是否遵循了贷款安排中规定的条件(以下简称“契约
条件”),企业在判断其推迟债务清偿的实质性权利是否存在时,仅应考虑在资
产负债表日或者之前应遵循的契约条件,不应考虑企业在资产负债表日之后应遵
循的契约条件。
  对负债的流动性进行划分时的负债清偿是指,企业向交易对手方以转移现金、
其他经济资源(如商品或服务)或企业自身权益工具的方式解除负债。负债的条
款导致企业在交易对手方选择的情况下通过交付自身权益工具进行清偿的,如果
企业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的规定将上述选择权分类
为权益工具并将其作为复合金融工具的权益组成部分单独确认,则该条款不影响
该项负债的流动性划分。
  (2)关于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披露
  企业在进行附注披露时,应当汇总披露与供应商融资安排有关的信息,以有
助于报表使用者评估这些安排对该企业负债、现金流量以及该企业流动性风险敞
口的影响。在识别和披露流动性风险信息时也应当考虑供应商融资安排的影响。
该披露规定仅适用于供应商融资安排。供应商融资安排是指具有下列特征的交易:
一个或多个融资提供方提供资金,为企业支付其应付供应商的款项,并约定该企
业根据安排的条款和条件,在其供应商收到款项的当天或之后向融资提供方还款。
与原付款到期日相比,供应商融资安排延长了该企业的付款期,或者提前了该企
业供应商的收款期。
  (3)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
  承租人在对售后租回所形成的租赁负债进行后续计量时,确定租赁付款额或
变更后租赁付款额的方式不得导致其确认与租回所获得的使用权有关的利得或
损失。企业在首次执行该规定时,应当对《企业会计准则第 21 号——租赁》首
次执行日后开展的售后租回交易进行追溯调整。
  (二)执行《企业数据资源相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
  财政部于 2023 年 8 月 1 日发布了《企业数据资源相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
(财会〔2023〕11 号),适用于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确认为无形资产或存
货等资产的数据资源,以及企业合法拥有或控制的、预期会给企业带来经济利益
的、但不满足资产确认条件而未予确认的数据资源的相关会计处理,并对数据资
源的披露提出了具体要求。
  (三)保证类质保费用重分类
  财政部于 2024 年 3 月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汇编 2024》,规定保
证类质保费用应计入营业成本。
  四、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于 2024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汇编 2024》规定,
将当期发生的保证类质保费用计入营业成本,并对去年同期数据进行了追溯调整。
本次公司执行《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汇编 2024》规定的具体影响如下:
                                                       金额单位:元
会计政策               影响金额(合并)                      影响金额(母公司)
       受影响的
变更的内
       报表项目
容和原因          2024 年 1-6 月    2023 年 1-6 月   2024 年 1-6 月   2023 年 1-6 月
保证类质   营业成本   1,204,120.82     348,861.37     798,445.04     316,099.53
保费用重
       销售费用   -1,204,120.82   -348,861.37     -798,445.04   -316,099.53
分类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变更,符合相关
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
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当期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
量产生重大影响,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特此公告。
               武汉中科通达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八月二十三日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中科通达盈利能力较差,未来营收成长性较差。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偏高。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