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442 证券简称:龙星化工 公告编号:2024-074
龙星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1 年股权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暨
不调整龙星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格为 2.77 元/股。
限制性股票已于 2024 年 8 月 21 日注销完成,公司总股本由 490,820,000 股变更
为 490,704,269 股。
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后,“龙星转债”的转股价格不变,仍为 6.01 元/
股。
一、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审批情况
(一)龙星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10 月 20 日
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 2022 年第六次临时会议、第五届监事会 2022 年第五次临时
会议以及于 2022 年 11 月 7 日召开的 2022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上
述内容详见 2022 年 10 月 21 日及 2022 年 11 月 8 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
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
告。
(二)公司于2023年4月16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2023年第一次会议、第五
届监事会2023年第一次会议以及于2023年5月9日召开的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
案》。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4月18日及2023年5月10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
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三)公司于2023年8月18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2023年第三次会议、第五
届监事会2023年第三次会议以及于2023年12月20日召开的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
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
性股票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8月19日、2023年12月21日刊登在《证券
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二、本次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数量、价格及资金来源
本次回购注销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事项共涉及 5 名激励对
象,该 5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不再具备激励资格,回购注销股份总数合
计 115,731 股,占本次回购前公司总股本的 0.0236%。
根据《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公司本次限制性
股票回购价格为 2.77 元/股。
本次用于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资金总额为 320,574.87 元,资金来源为公
司自有资金。
三、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情况
公司已向上述 5 名激励对象支付了回购价款,北京国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对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事项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国富验字
[2024]13010001 号验资报告。
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公司本次回购限制
性股票已于 2024 年 8 月 21 日注销完成。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
本次回购注销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股
权激励计划等的相关规定。
四、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本结构的变化情况
本次注销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将由 490,820,000 股变更为 490,704,269 股,
公司股本结构变动如下: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 本次变动后
股份性质
数量(股) 比例 数量(股) 数量(股) 比例
一、有限售
条件流通股
其中:高管
锁定股
股权激励限
售股
二、无限售
条件流通股
三、总股本 490,820,000.00 100.00% -115,731.00 490,704,269.00 100.00%
注:本次变动后公司股本结构将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实际登记数字
为准。
五、本次回购注销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公司
股权分布仍具备上市条件。本次回购注销公司部分限制性股票,不会对公司的财
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职。公司
管理团队将继续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尽力为股东创造价值。
六、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对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的影响
(一)关于龙星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相关规定
公司于 2024 年 2 月 1 日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债 754.7539 万张(债券简
称:龙星转债,债券代码:127105),根据《龙星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
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的规定,在本次
发行之后,当公司出现因派送股票股利、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情况(不
包括因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而增加的股本)使公司股份发生变化或派送现金股
利时,公司将按下述公式进行转股价格的调整(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最后一位四
舍五入):
派送股票股利或转增股本:P1=P0/(1+n);
增发新股或配股:P1=(P0+A×k)/(1+k);
两项同时进行:P1=(P0+A×k)/(1+n+k);
派送现金股利:P1=P0-D;
上述三项同时进行:P1=(P0-D+A×k)/(1+n+k)。
以上公式中:P0 为调整前转股价格,n 为派送股票股利或转增股本率,k 为
增发新股或配股率,A 为增发新股价或配股价,D 为每股派送现金股利,P1 为
调整后转股价。
当公司出现上述股份和/或股东权益变化情况时,公司将依次进行转股价格
调整,并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转股价格调整公告,
并于公告中载明转股价格调整日、调整办法及暂停转股时期(如需)。当转股价
格调整日为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转换股份登记日之前,
则该持有人的转股申请按公司调整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当公司可能发生股份回购、合并、分立或任何其他情形使公司股份类别、数
量和/或股东权益发生变化从而可能影响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的债权利益或
转股衍生权益时,公司将视具体情况按照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以及充分保护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权益的原则调整转股价格。有关转股价格调整内容及操
作办法将依据届时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制订。
(二)本次龙星转债的转股价格调整情况
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
回购注销第一类限制性股票 90,000 股,回购价格为 2.77 元/股。
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回购注销
第一类限制性股票 13,731 股,回购价格为 2.77 元/股。
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
司回购注销第一类限制性股票 12,000 股,回购价格为 2.77 元/股。
作,公司总股本减少 115,731 股,公司总股本从由 490,820,000 股减少至
根据《募集说明书》,本次调整如下:
P1=(P0+A×k)/(1+k)
以上公式中:P0 为调整前转股价格,k 为增发新股或配股率,A 为增发新股
价或配股价,P1 为调整后转股价。(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最后一位四舍五入)
具体计算过程如下:
P0=6.01 元/股,A=2.77 元/股;k=-115,731/490,820,000=-0.02%
调整后转股价格 P1=(P0+A×k)/(1+k)=6.01 元/股(按四舍五入原则保
留小数点后两位)
。
综上所述,鉴于本次股份变动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很小,经计算并四舍
五入,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后,“龙星转债”的转股价格不做调整,转
股价格仍为 6.01 元/股。
特此公告。
龙星化工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