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603650 股票简称:彤程新材 编号:2024-063
债券代码:113621 债券简称:彤程转债
彤程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彤程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彤程新材”)于 2024 年 8
月 20 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本次会议的会议通知已于
事会主席蒋稳仁先生主持。会议应到监事 3 名,实到监事 3 名,符合召开监事会
会议的法定人数。本次会议的召开及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
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经过充分讨论,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编制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的要求,格式和内容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内容真实、
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 2024 年半年度经营管理和财务等各方面的实际情况,不存
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彤程新材 2024 年半年度报告》
全文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4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
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真实反映了 2024 年半年度公司募集资金存放
与使用的实际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彤程新材 2024 年半年度募集资
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
的股份数)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2.50 元(含税)
。截至 2024
年 7 月 31 日,公司总股本 598,839,890 股,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 3,001,917
股,以此计算拟派发现金红利 148,959,493.25 元(含税)
。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
金转增股本。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提出的关于公司 2024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相关法律、
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综合考虑了公司的盈利状况、经营发展、合理回
报股东等情况,兼顾了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和对投资者的合理回报,不存在损害公司及
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彤程新材关于公司 2024 年半年
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该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整回购价格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回购注销本次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事项
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
规定,并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
业绩产生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回购
注销该部分限制性股票,并同意对本次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进行调整。具
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彤程新材关于回购注销 2023 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公告》
。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可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解除限售资格合法、有效,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本
次解除限售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对符合
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按规定解除限售,并为其办理相应的解除限售手续。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彤程新材关于 2023 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
。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
定,符合实际情况,计提后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以及经营成果,
履行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
利益,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准备相关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彤程新材关于计提信用及资产减
值准备的公告》
。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彤程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