力盛体育: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4-08-20 20:1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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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858     证券简称:力盛体育     公告编号:2024-047
      力盛云动(上海)体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力盛云动(上海)体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
会任期即将届满。为了顺利完成董事会的换届选举,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
立董事管理办法》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20 日召
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
事的议案》、《关于选举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由 9 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 6 名,独立董事 3 名。
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夏青先生、夏南先生、余星
宇先生、顾晓江先生、曹杉先生、陈平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
人,同意提名顾鸣杰先生、张桂森先生、陈其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候选人,上述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独立董事候选人顾鸣杰先生、张桂森先生、陈其先生均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
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其中,顾鸣杰先生为会计专业人士。独立董事候选
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 2024 年
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上述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
候选人的议案需提交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制
对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和独立董事候选人分别进行表决,任期自公司 2024 年第二
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三年。
  若上述换届选举议案通过,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
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董事会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将依照法
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董事职务。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余朝旭女士、林朝阳先生、黄海燕先生在公司新一届
董事会产生后,不再担任公司董事,公司董事会对余朝旭女士、林朝阳先生、黄
海燕先生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及董事会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力盛云动(上海)体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八月二十一日
附:董事候选人简历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六位)
年 12 月至 1987 年 8 月,任中国工商银行浙江苍南支行会计;1987 年 8 月至 1991 年 12 月,任浙江苍南县
龙港镇政府团委书记;1993 年 5 月至 2000 年 12 月,任上海富昌经济联合开发公司总经理;1997 年 7 月至
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2002 年 10 月至 2011 年 10 月,任上海天马山赛车场有限公司董事长;2003 年 3 月
至 2011 年 10 月,任上海力盛汽车文化传播有限公司董事长;2011 年 10 月至 2014 年 1 月,任上海力盛汽
车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07 年 11 月至今,任上海赛赛汽车俱乐部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09 年 10
月至 2023 年 1 月,任上海力盛体育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11 年 9 月至今,任上海赛赛投资有限
公司监事; 2011 年 10 月至 2012 年 8 月,任上海力盛赛车文化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2008 年 02 月 18
日至今担任上海赛劲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12 年 8 月至 2021 年 8 月,任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
会职务有:中国汽车摩托车运动联合会副主席、上海市汽车摩托车运动协会会长、上海浙江商会副会长。
  夏青先生为公司控股股东,与上海赛赛投资有限公司构成一致行动人,与董事余朝旭女士为夫妻关系,
与董事夏南先生为父子关系;除上述情况外,夏青先生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监
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夏青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20,500,000 股。
经查询,夏青先生未发现有《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也未有被中国证
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况,其任职资格符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条件,不是失信被执
行人,具备履行上市公司董事职责的能力。
于美国纳斯卡赛车市场部;2018 年 1 月至 12 月,就职于瑞士汽车技术公司 WSC 市场部; 2019 年 1 月至
(力盛体育卡丁车事业部)总经理;2019 年 9 月至今,任上海赛赛赛车俱乐部有限公司、上海力盛赛车有
限公司执行董事;2023 年 1 月至今,任公司空间事业部总经理;2023 年 5 月至今,任湖南赛骑器械制造有
限公司(曾用名:江西赛骑运动器械制造有限公司)董事长;2023 年 4 月至今,任公司副总经理;2023 年
  夏南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夏青先生为父子关系,与董事余朝旭女士为母子关系;除上述情况外,夏南
先生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截至本公
告披露日,夏南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经查询,夏南先生未发现有《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的不得
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也未有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况,其任职资格符合担
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条件,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具备履行上市公司董事职责的能力。
海文广新闻传媒集团东方宽频总监;2010 年 6 月至 2014 年 6 月,任中国电信天翼视讯传媒有限公司总编
辑;2014 年 7 月至 2015 年 7 月,任百视通高级副总裁;2015 年 8 月至 2020 年 7 月,任阿里体育有限公司
联合创始人、首席运营官;2017 年 3 月至 2021 年 1 月海南省体育赛事有限公司董事;2018 年 1 月至 2020
年 8 月,任上海功守道体育发展有限公司董事;2018 年 7 月至 2020 年 9 月,任橙狮体育(北京)有限公
司董事;2018 年 7 月至 2020 年 9 月,任北京乐动博雅科技有限公司董事;2021 年 9 月至今,任公司总经
理;2021 年 12 月至今,任深圳市悦动天下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2022 年 4 月至今,任公司董事;2023 年
事长;2024 年 3 月至今,任海南力盛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
   余星宇先生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
关联关系。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余星宇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2,360,000 股。经查询,余星宇先生未发现有
《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也未有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禁
入尚未解除的情况,其任职资格符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条件,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具备履行上市公司董
事职责的能力。
任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高级审计员;2009 年 7 月至 2011 年 4 月,任大华银行(中国)有限公司监管报
告主管;2011 年 5 月至 2014 年 2 月,任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项目经理;2014 年 2 月至 2015 年 5 月,任
才金欧枫创业投资顾问有限公司副总裁;2015 年 6 月至 2017 年 5 月,任澳大利亚和新西兰银行(中国)
有限公司副总监;2017 年 6 月 2018 年 6 月,任三胞集团有限公司高级总监;2018 年 7 月至 2020 年 10 月,
任虹迪物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席财务官;2018 年 1 月至 2020 年 1 月,任宁波卓育启新投资管理有限公
司执行董事兼经理;2018 年 7 月至 2021 年 8 月,任公司独立董事;2021 年 8 月至今,任公司董事兼副总
经理、董事会秘书;2023 年 6 月至今,任上海盛硅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董事;2024 年 2 月至今,任北京中汽
摩联文旅体育有限公司董事;2024 年 3 月至今,任海南力盛投资有限公司董事兼总经理。
   顾晓江先生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
关联关系。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顾晓江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10,000 股。经查询,顾晓江先生未发现有《公
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也未有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禁入尚
未解除的情况,其任职资格符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条件,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具备履行上市公司董事职
责的能力。
International Limited 总经理助理;2013 年 2 月至 2016 年 5 月,任上海力盛体育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市场部
总监;2016 年 6 月至 2018 年 12 月,任上海优马好盛汽车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17 年 3 月至今,
任上海棒哒国际贸易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19 年 1 月至今,任上海钧世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执行董事; 2020
年 2 月至今,任 Cedar Star International Pte Ltd 总经理;2021 年 8 月至今,任公司董事。
   曹杉先生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
联关系。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曹杉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经查询,曹杉先生未发现有《公司法》第一百七
十八条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也未有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况,
其任职资格符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条件,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具备履行上市公司董事职责的能力。
司财务经理;2006 年 1 月至 2009 年 8 月,任上海镭华照明电器有限公司财务经理;2009 年 9 月至 2010 年
有限公司财务经理;2013 年 4 月至 2017 年 6 月,任百利高贸易(上海)有限公司财务经理;2017 年 12 月
至 2019 年 3 月,任公司财务经理;2019 年 4 月至今,任公司财务总监;2023 年 5 月至今,任湖南赛骑器
械制造有限公司(曾用名:江西赛骑运动器械制造有限公司)董事;2024 年 3 月至今,任海南力盛投资有
限公司监事。
   陈平先生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
联关系。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陈平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1,200 股。经查询,陈平先生未发现有《公司法》
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也未有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禁入尚未解除
的情况,其任职资格符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条件,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具备履行上市公司董事职责的能
力。
独立董事候选人(三位)
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上海分所审计高级经理、经理、高级审计员;2012 年 10 月至 2014 年 4
月,任上海鼎汇通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财务总监;2013 年 3 月至 2015 年 1 月,任上海新江湾城投资发
展有限公司董事;2014 年 11 月至 2016 年 3 月,任上海诺诺镑客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首席财务官;2016
年 4 月至 2020 年 12 月,任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上海分所业务总监;2017 年 12 月至 2024
年 5 月,任上海纳执企业管理咨询事务所创始合伙人;2021 年 8 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2022 年 8 月至
今,任上海朴谷财务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业务合伙人。
  顾鸣杰先生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
关联关系。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顾鸣杰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经查询,顾鸣杰先生未发现有《公司法》第
一百七十八条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也未有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禁入尚未解除的
情况,其任职资格符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条件,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具备履行上市公司董事职责的能力。
顾鸣杰先生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规定的担任上市公司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至 2010 年 4 月,任北京英智沃华咨询有限公司总裁兼 CEO;2010 年 5 月至 2019 年 4 月,任北京锐思艾特
咨询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19 年 5 月至 2020 年 8 月,任北京智数信通科技有限公司股东;2020 年 9 月至
今,任北京易堂悟之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董事长;2020 年 10 月至 2023 年 2 月,任东莞市净诺环境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20 年 12 月至今,任北京锐思爱特咨询有限公司董事;2021 年 12 月至今,任首都师
范大学教育基金会第三届理事会理事;2022 年 4 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2022 年 12 月 1 日至今,任安
徽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张桂森先生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
关联关系。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张桂森先生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40,000 股。经查询,张桂森先生未发现有《公
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也未有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禁入尚
未解除的情况,其任职资格符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条件,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具备履行上市公司董事职
责的能力。张桂森先生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户经理;2004 年 9 月至 2006 年 5 月,任上海银基担保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2007 年 5 月至 2014 年 10 月,
任上海沃金石油天然气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2014 年 12 月至今,任上海华余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2015
年 10 月至今,任上海虎步投资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19 年 8 月至 2019 年 12 月,任浙江省围海建设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陈其先生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
联关系。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陈其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经查询,陈其先生未发现有《公司法》第一百七
十八条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也未有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况,
其任职资格符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条件,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具备履行上市公司董事职责的能力。陈其
先生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规定的担任上市公司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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