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5086 证券简称:龙高股份 公告编号:2024-033
龙岩高岭土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4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每股派发现金红利 0.077 元(含税)。
? 龙岩高岭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
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
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比例,并将在相关公告中披露。
? 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同意授权公司董事会适时实施中期利润分配,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不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利润分配预案内容
根据公司《2024 年半年度报告》显示,公司 2024 年半年度合并财务报表中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45,343,761.46 元;2024 年半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
润 45,343,896.98 元。截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公司母公司期末未分配利润为
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预案
如下:
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77 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 1,379.84
万元(含税),约占公司 2024 年上半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 30.43%。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
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在相关公告中披露。
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同意授权董事会适时实施中期利润分配,本次利
润分配预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股东大会的授权情况
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授权董事会进行中期利润分配的
议案》,同意授权公司董事会进行中期利润分配,授权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1)公司当期盈利且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数;
(2)公司现金流可以满足公司持续经营和长期发展;
(3)公司 2024 年中期利润分配现金分红金额不低于 2024 年半年度合并报
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 30%。
在授权范围内,中期利润分配预案需经全体董事过半数同意,且经二分之一
以上独立董事同意方为通过。
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召
开之日止。
(二)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4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
案》,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以及公司 2023 年
年度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公司董事会一致同意 2024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20 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会议以“3 票
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4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
案》。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4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所处行业
特点、发展现状及持续经营能力,有利于公司长远健康发展并兼顾了股东利益,
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
定,符合公司实际和公司制定的现金分红政策以及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授
权范围,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一致同意 2024 年半年度利润
分配预案。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考虑了 2024 年半年度盈利情况、公司目前的发展阶段及
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和长期发展。
特此公告。
龙岩高岭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