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680 证券简称:隆盛科技 公告编号:2024-042
无锡隆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
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 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日:2024 年 8 月 19 日
? 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数量:25.15 万股
? 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价格(调整后):11.28 元/股
? 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人数:18 人
? 股权激励方式: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无锡隆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 ”)规定的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根据公司
十三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
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确定限制性股票的预留授予日为2024年8月19日,以11.28元/
股的授予价格向符合授予条件的18名激励对象授予25.15万股限制性股票。现将有关
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激励计划简述及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一)本激励计划简述
票。
占本激励计划
获授的限制性 占授予限制性
公告日股本总
序号 姓名 国籍 职务 股票数量(股 股票总数的比
额的比例(%
) 例(%)
)
副总经理兼财务总
监、董事会秘书
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其他人员
(102人)
预留部分 251,500 9.14% 0.11%
合计 2,750,500 100.00% 1.19%
注1: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累计数
均未超过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1%。公司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
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未超过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20%。
注2:表中数值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注3:预留部分的激励对象由本激励计划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12个月内确定,经董事会提
出、独立董事及监事会发表明确意见、律师发表专业意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后,公司按要求及时
准确披露当次激励对象相关信息。
(1)有效期
本激励计划有效期自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
全部归属或作废失效之日止,最长不超过60个月。
(2)归属安排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激励对象满足相应归属条件后将按约定比例分
次归属,归属日必须为本激励计划有效期内的交易日,但不得在下列期间内:
①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30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年度报告和半年
度报告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30日起算,至公告前1日;
②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10日内;
③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生之
日或者进入决策程序之日,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④中国证监会及深交所规定的其他期间。
上述“重大事件”为公司依据《上市规则》的规定应当披露的交易或其他重大
事项。如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对不得归属的期间另有规定的,以相关规
定为准。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各批次归属比例安排如下表所示:
归属安排 归属时间 归属比例
自授予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之日起24个月内的
第一个归属期 30%
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授予之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之日起36个月内的
第二个归属期 40%
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授予之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之日起48个月内的
第三个归属期 30%
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若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于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之前授予,则各期归属时间
安排与首次授予一致;若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于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之后授予,
则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归属安排如下表所示:
归属安排 归属时间 归属比例
预留授予 自授予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之日起24个月内的
第一个归属期 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预留授予 自授予之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之日起36个月内的
第二个归属期 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激励对象依据本激励计划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在归属前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
还债务,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由于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送股等情形增
加的股份同时受归属条件约束,且归属之前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若届
时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的,则因前述原因获得的股份同样不得归属,并作废失效。
在满足归属条件后,公司将办理满足归属条件的限制性股票归属事宜。未满足
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取消归属,并作废失效。限制
性股票归属条件未成就时,相关权益不得递延至以后年度。
(1)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本次激励计划考核年度为 2023-2025 年三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
根据考核目标的完成程度核算公司层面归属比例。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业绩考核指标
归属期
营业收入增长率(A) 净利润增长率(B)
业绩考核指标
归属期
营业收入增长率(A) 净利润增长率(B)
以2022年业绩为基数,2023年营业收 以2022年业绩为基数,2023年净利润
第一个归属期
入增长率为50% 增长率为90%
以2022年业绩为基数,2024年营业收 以2022年业绩为基数,2024年净利润
第二个归属期
入增长率为120% 增长率为200%
以2022年业绩为基数,2025年营业收 以2022年业绩为基数,2025年净利润
第三个归属期
入增长率为180% 增长率为300%
注:上述指标均以公司年度审计报告所载公司合并报表数据为准,其中净利润指经审计的归
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并剔除本次及其它激励计划在当年所产生的股份支付费用影响的数
值作为计算依据。
公司考核年度营业收入增长率实际为a,净利润增长率实际为b。公司层面业绩
考核与公司层面归属比例的关系如下表所示:
公司层面业绩考核 公司层面归属比例
a≥A且b≥B 100%
a≥A,b<B或b≥B,a<A 50%
a<A且b<B 0
若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在 2023 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之前授予,则预留部分业绩
考核与首次授予部分一致;若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在 2023 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之后
授予,则预留部分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业绩考核指标
归属期
营业收入增长率(A) 净利润增长率(B)
预留授予 以2022年业绩为基数,2024年营业收 以2022年业绩为基数,2024年净利润
第一个归属期 入增长率为120% 增长率为200%
预留授予 以2022年业绩为基数,2025年营业收 以2022年业绩为基数,2025年净利润
第二个归属期 入增长率为180% 增长率为300%
注:上述指标均以公司年度审计报告所载公司合并报表数据为准,其中净利润指经审计的归属于
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并剔除本次及其它激励计划在当年所产生的股份支付费用影响的数值作
为计算依据。
公司考核年度营业收入增长率实际为 a,净利润增长率实际为 b。公司层面业绩
考核与公司层面归属比例的关系如下表所示:
公司层面业绩考核 公司层面归属比例
a≥A且b≥B 100%
a≥A,b<B或b≥B,a<A 50%
a<A且b<B 0
激励对象的个人层面绩效考核按照内部绩效考核相关规定组织实施,并依照激
励对象的考核结果确定其实际归属的股份数量。激励对象的绩效考核结果划分为优
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档次,届时根据以下考核评级表中对应的个人层面归
属比例确定激励对象的实际归属的股份数量:
考核结果 A-优秀 B-良好 C-合格 D-不合格
个人层面归属比例 100% 100% 60% 0
激励对象当年实际归属数量=个人当年计划归属数量×公司层面归属比例×个人
层面归属比例。
归属期内,公司为满足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股票归属登记事宜。激励对象
当期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因考核原因不能归属或不能完全归属的,作废失效,不
可递延至以后年度。
本激励计划具体考核内容依据公司为本激励计划制定的《考核管理办法》执行。
(二)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于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
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激励计划发表了独立意见,律
师、独立财务顾问出具了相应的意见与报告。
同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 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
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已于 2023 年 9 月 27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相关公告。
象的姓名与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接到与本激励
计划拟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同时,公司于 2023 年 10 月 9 日披露了《监事会
关于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 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
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并披露了《关于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
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3 年限制性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
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向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
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以 2023 年 10 月 19 日作为首次授予日,授予 109 名激励对
象 249.90 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 11.48 元/股。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
表了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
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
其摘要的议案》,上述议案已经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董事会、监事会同意
对《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中股票来源内容进行修订。
同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向激励
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因公司实施 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决定对本激
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进行调整。本次调整完成后,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
的授予价格由 11.48 元调整为 11.28 元。同时,确定 2024 年 8 月 19 日为预留授予日,
授予 18 名激励对象 25.15 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独立
意见,律师、独立财务顾问出具了相应的意见与报告。
二、本次实施的激励计划与股东大会通过的激励计划的差异情况
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
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向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
票的议案》,同意公司以2023年10月19日作为首次授予日,授予109名激励对象
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
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
《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因公司实施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
决定对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进行调整。本次调整完成后,本激励计划
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由11.48元调整为11.28元。
除上述调整内容外,本次预留授予事项的内容与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的激励计划一致。
三、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条件成就情况的说明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和《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等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激励计划规定的预留授予条件均已满足,确定预留
授予日为2024年8月19日。满足授予条件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的审计报告;
意见的审计报告;
的情形;
(二)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取市场禁入措施;
董事会经过认真核查,认为公司及激励对象均未发生或不属于上述任一情况,激
励计划的预留授予条件已经满足,不存在不能授予股份或者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
董事会同意向符合授予条件的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
四、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情况
(一)实施股权激励的方式及股票来源: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公司从二级市场回
购的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二)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日:2024年8月19日;
(三)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数量:25.15万股;
(四)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价格:11.28元/股(调整后);
(五)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人数:18人;
(六)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各激励对象间的分配情况如下表所示:
占本次预留
获授的限制性 占预留授予日
序 授予限制性股票
姓名 国籍 职务 股票数量(股 公司总股本比
号 总数的比例(%
) 例(%)
)
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
、董事会秘书
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其他人员(13人) 201,500 80.12% 0.0872%
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合计 251,500 100% 0.11%
注1: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累计数
均未超过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1%。公司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
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未超过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20%。
注2:表中数值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七)本激励计划实施后,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情况不符合上市条件的要求。
五、限制性股票的授予对公司相关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
(一)限制性股票的公允价值及确定方法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11 号——股份支付》《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
工具确认和计量》和《股份支付准则应用案例——授予限制性股票》的相关规定,
公司选择 Black-Scholes 模型(B-S 模型)计算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公允价值,并于
股票进行测算。具体参数选取如下:
年化波动率);
率)。
(二)限制性股票实施对各期经营业绩的影响
公司按照会计准则及相关估值工具确定授予日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公允价值,
并最终确认本激励计划的股份支付费用,该等费用将在本激励计划的实施过程中按
归属安排的比例摊销。由本激励计划产生的激励成本将在经常性损益中列支。
根据中国会计准则规定及要求,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成本摊销情
况和对各期会计成本的影响如下表所示:
单位:股,万元
授予数量 预计摊销的总费用 2024年 2025年 2026年
注 1:上述计算结果并不代表最终的会计成本,实际会计成本与授予日、授予价格和归属数量相
关,激励对象在归属前离职、公司业绩考核、个人绩效考核达不到对应标准的会相应减少实际归
属数量从而减少股份支付费用。同时,公司提醒股东注意可能产生的摊薄影响。
注 2:上述对公司经营成果影响的最终结果将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
注 3:上述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是由四舍五入所造成。
经初步预计,实施本激励计划产生的激励成本将对公司相关各期净利润有所影
响,但与此同时,本激励计划的实施将对公司发展产生正面作用,进一步提升员工
的凝聚力和团队的稳定性,并有效激发管理团队的积极性,从而提高公司的经营效
率,促进公司内在价值和经营业绩的提升。
六、参与激励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授予日前 6 个月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说
明
经核查,参与本激励计划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授予日前6个月均不存在买卖
公司股票的行为。
七、激励对象认购限制性股票及缴纳个人所得税的资金安排
激励对象参与本激励计划的资金来源为合法自筹资金,公司承诺不为本次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通过本激励计划获得限制性股票提供贷款以及其他任何
形式的财务资助,包括为其贷款提供担保。
八、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
计划中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相符。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激励
对象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监事、其他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
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公司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预留授予条件已成就。
综上,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激励计划的预留授予日为 2024年8月19日,以11.28元/
股的价格向18名激励对象授予25.15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九、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核,独立董事认为: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无锡隆盛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以及公司2023年第
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预留授予条件已
经成就,现确定以2024年8月19日为授予日,以11.28元/股的价格向18名激励对象授
予预留部分25.15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十、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上海锦天城律师事务所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本次调整授予价格、
授予预留股票、修订《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事项已履行现阶段必
要的决策程序,本次修订《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事项将提交公司
订事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2023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
十一、独立财务顾问的专业意见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修订、调整及预留授予相关事
项已经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本激励计划修订、调整和预留授予的相关事
项,包括股票来源、预留授予日、授予价格、授予对象和授予数量等事项的确定符
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等法律、法规、规范
性文件和《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预留授予条件
已经成就。
十二、备查文件
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草案)修订事宜的法律意见书;
励计划修订、调整及预留授予相关事项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特此公告。
无锡隆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