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5066 证券简称:天正电气 公告编号:2024-045
浙江天正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天正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于
全体监事发出。会议应出席监事 3 名,实际出席监事 3 名。公司监事会主席呼君
先生主持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公司监事在全面了解和审阅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报告后,认为:公司 2024 年
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
《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当期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我们保证公
司 2024 年半年度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
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在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报告编制
和审议过程中,未发现公司相关参与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公司 2024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盈利状况、经营发展需要、
合理回报股东等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
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该利润分配预案的制订、审议程序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预案需形成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根据其服务意识、职业操守和专业能力,及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提议,续聘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
机构,聘期一年。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浙江天正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