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元科技: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之星 2024-08-19 20:13:24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证券代码:300472     证券简称:新元科技      公告编号:临-2024-064
              万向新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万向新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
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24年8月19日在公司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
开,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双国庆先生主持,应出席会议的监事3人,实际出席
会议的监事3人。本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8月15日以通讯方式送达,会议召开符合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经与会监事
认真审议,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决议:
  议案一:《关于湖南新辉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向公司提供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
案》
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与湖南新辉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辉
控股”)签署了《表决权委托协议》,将其合计持有的公司 38,471,100 股(占
上市公司总股本 13.98%)股份所享有的表决权、提名和提案权、参会权、监督
建议权等股东权利不可撤销地委托给新辉控股行使。新辉控股拥有公司单一最高
比例表决权。
  为全力支持公司发展,新辉控股拟于《表决权委托协议》公告后 1 年内向公
司提供 6,000 万元的有偿借款(其中,在表决权委托协议公告后 1 个月内通过有
偿借款方式向公司提供 3,000 万元的流动资金支持)。2024 年 8 月 9 日,新辉
控股与公司签订了《借款合同》,借款金额 3,000 万元,借款期限为 12 个月,
利率为 6%/年,款项将于《表决权委托协议》公告后一月内汇入公司指定银行账
户。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由于新辉控股拥有
公司单一最高比例表决权,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赞成票占监事会有效表决权的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万向新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新元科技盈利能力较差,未来营收成长性较差。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偏高。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