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品渥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
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证券”、“保荐机构”)作为
品渥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品渥食品”、“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
市的保荐机构,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
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对品渥食
品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具
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品渥食品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938 号)同意注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
币普通股(A 股)股票 25,000,000 股,每股面值 1 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人民币 6,910.66 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 59,739.34 万元。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已于 2020 年 9 月 15 日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
行了审验,并出具“信会师报字[2020]第 ZA15560 号”《品渥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验资报告》。募集资金到账后,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公司、保荐
机构与募集资金开户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使用与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和《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
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一定的周期,根据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现阶段募集资金出现部分暂时闲置情况。本次使用
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并保证不影响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
根据《品渥食品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
中披露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计划情况,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扣除发行
费用后将用于下列项目的投资建设:
投资总额 拟投入募集资金数额(万
序号 项目名称
(万元) 元)
合计 50,860.87 48,860.87
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18 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
第十七次会议,于 2023 年 5 月 11 日召开了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
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同意将“整体信息化建设项目”募
集资金用于“德亚乳品渠道建设及品牌推广项目”。
扣除前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需求后,公司超募资金为人民币 10,878.47
万元。公司于 2020 年 9 月 29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
第二次会议,2020 年 10 月 15 日召开的 2020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
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
资金 3,000.00 万元永久性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18 日召开第二
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2022 年 6 月 20 日召开的
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 3,000.00 万元永久性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18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
七次会议,2023 年 5 月 11 日召开的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
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中
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2024 年 5 月 17 日召开的 2023 年年
度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
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 2,472.98 万元(含银行利息,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
当日计算的剩余金额为准)永久性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截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公司已使用 9,000.00 万元人民币超募资金永久性补
充公司流动资金,除已决议进行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但尚未实际转出的 2,472.98
万元(含银行利息,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计算的剩余金额为准)超募资金外,
超募资金已安排使用完毕。
截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止,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 54,821.98 万元,其中各
项目使用情况及金额如下:
募集资金计划投 2024 年 1-6 月使 累计使用金额
序号 项目名称
资金额(万元) 用金额(万元) (万元)
德亚乳品渠道建设及品牌
推广项目
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
金
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
流动资金
合计 59,739.34 557.90 54,821.98
同时,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需要一定的周期。公司将按照募集资金使用
计划,有序推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建设进度和超
募资金的安排使用情况,现阶段募集资金在短期内将出现部分闲置的情况。
三、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一)现金管理目的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增加股东回报,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日常经营及募集资
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公司(含子公司)拟使用暂时
闲置的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更好地实现公司和股东利益最大化。
公司(含子公司)拟以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现金
管理产品。
(二)现金管理的额度
公司(含子公司)拟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 3,000.00 万元(含本数)的暂时
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拟使用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30,000.00 万元(含本
数)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三)现金管理的有效期
本事项自 2023 年 8 月 22 日召开的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
通过的现金管理额度授权期限届满之日(即 2024 年 8 月 23 日)起 12 个月内有
效,如单笔交易的有效期超过决议的有效期,则决议的有效期自动顺延至单笔交
易终止时止,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四)投资品种
公司将严格控制风险,对产品进行严格评估,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
理需符合以下要求:
(1)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等安全性高、风险低、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的产
品;
(2)流动性好,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
公司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产品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产品。
(五)实施方式
在上述额度、期限范围内,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由财务负责人
负责具体购买事宜。
(六)资金来源
本次现金管理资金来源为公司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不会影响公司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正常使用,不涉及银行信贷资金。
(七)信息披露
公司将依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
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的有关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相关要求,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
(八)关联关系说明
公司拟向不存在关联关系的金融机构购买投资产品,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
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构成关联交易。
(九)禁止事项
闲置募集资金投资产品不得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如适用)不得存放非
募集资金或者用作其他用途。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得影响募集资金投资
计划正常进行。
四、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二)针对投资风险,公司拟采取如下措施:
用于其他证券投资,不购买以股票及其衍生品和无担保债券为投资标的的银行理
财产品等。
公司将与相关金融机构保持密切联系,及时跟踪理财资金的运作情况,加强风险
控制和监督,严格控制资金的安全。
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五、履行的批准程序及审核意见
(一)董事会意见
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在不
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含子公司)使用最高不超
过人民币 3,000.00 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单笔理财
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 12 个月。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滚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
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有效期自 2023 年 8 月 22 日召开的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的现金管理额度授权期限届满之日
(即 2024 年 8 月 23 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公司(含子公司)使用总额度不超
过人民币 30,000.00 万元(含本数)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效期自 2023
年 8 月 22 日召开的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的现金管理额度
授权期限届满之日起(即 2024 年 8 月 23 日)12 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和有
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二)监事会意见
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
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不会对公司经营活动
造成不利影响,能够更好地实现公司现金的保值增值,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
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
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六、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不影响公司
日常经营及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不会影响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开展,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通过
适度理财,可以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股东获取
更多的投资回报。
公司将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
《企业会计准
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等相关规定对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现金管理
业务进行相应的会计核算处理,反映在资产负债表及损益表相关科目。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品渥食品股份有限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
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
必要的审批程序。公司上述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
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
规定要求。
综上,保荐机构对品渥食品股份有限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
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品渥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使用
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
冷 鲲 王志丹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