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杭州山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通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杭州山科
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科智能”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
创业板上市持续督导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
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13号——保荐业务》《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杭州山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上半
年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2123 号核准,由海通证券采
用主承销商余额包销方式,向社会公开发行了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1,700
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为 33.46 元,共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56,882.00 万
元,扣除券商承销佣金及保荐费 3,945.04 万元后,海通证券于 2020 年 9 月 22 日
汇入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招行杭州解放支行账户人民币 19,000.00 万元、宁波
银行杭州分行账户人民币 2,000.00 万元、中信银行杭州玉泉支行账户人民币
账户人民币 25,836.96 万元。另扣减招股说明书印刷费、审计费、律师费、评估
费和网上发行手续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 2,066.20 万元后,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 50,870.76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过中汇会
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由其于 2020 年 9 月 22 日出具了《验资报
告》(中汇会验[2020]6085 号)。
(二)募集金资金使用情况和结余情况
截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 45,313.06 万元。其
中,2024 年 1 月 1 日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使用 146.33 万元,全部用于投入募集
资金项目。结项的剩余募集资金已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结余的募集资金(含利息
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的净额)余额为 1,833.78 万元,全部放在募集资金专户中。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利益,
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
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
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杭州山科智能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根据《管理
办法》,公司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制度,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
海通证券分别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玉泉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
州高新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科创支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杭州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公司及
全资子公司杭州山科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与海通证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
解放支行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
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以便于募集资金的管理和
使用以及对其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保证专款专用。
(二)募集资金的专户存储情况
公司于2023年9月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
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
资金及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对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中的“年产200万套智能传感器项目”、“技术研发中心项目”以及“营销
网络建设项目”予以结项,并将上述项目结项后本息余额转入公司基本户用于永
久补充流动资金并完成相应募集资金专户的注销手续。上述募集资金专户完成销
户后,公司与保荐机构及各开户银行签署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
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截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止,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
单位:万元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账户类别 存储余额 备注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专
杭州解放支行 户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专
杭州分行 户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专
杭州玉泉支行 户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专
杭州高新支行 户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 募集资金专
公司杭州科创支行 户
合 计 -- -- 1,833.78 --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核查意见附件。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公司 2021 年 4 月 21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
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投项目实施地点的议案》。募投项目“技
术研发中心项目”实施地点原位于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瓶窑镇蒿山头,变更为浙
江省杭州市滨江区,东至杭高新工业[2019]2 号地块,南至空地,西至协同路,
北至规划启智街,此地块为公司自有地。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于 2020 年 9 月 29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
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和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议案》,
截至 2020 年 9 月 27 日已使用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实际投资金额为
(四)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无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五)结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于 2023 年 9 月 1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
十二次会议以及于 2023 年 9 月 18 日召开的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及部分募投
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对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的“年产
予以结项,并将上述项目结项后剩余的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
常生产经营及业务发展。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上述项目已结项完成,节余募集资金本息余额
已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相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已注销
完成。
(六)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公 司 首 次公 开 发行 股票 募 集 资金 净 额 为 50,870.76 万 元 , 超募资 金 为
公司于 2020 年 9 月 29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
第十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
案》《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并于 2020
年 10 月 15 日召开的 2020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公司使用超募
资金 6,000 万元永久性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同意公司不超过人民币 3.6 亿元(含
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期限不超
过 12 个月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协定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
保本型理财及国债逆回购品种等,现金管理有效期自公司 2020 年第三次临时股
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2020 年度公司已使用超募资金 6,000 万元永
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公司于2021年8月2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
会议,分别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和《关
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并于2021年9月28
日召开的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6,000万
元永久性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同意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含3亿元)的
闲置募集资金、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含1.5亿元)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
理,用于购买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产
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定期存款、保本型理财及国债逆回购
品种等,现金管理有效期自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
月内。2021年度公司已使用超募资金6,000万元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公司于2022年8月1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
会议,分别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和《关
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并于2022年9月16
日召开的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6,000万
元永久性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同意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含2亿元)的
闲置募集资金、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含1.5 亿元)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
理,用于购买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产
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定期存款、保本型理财及国债逆回购
品种等,现金管理有效期自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
月内。2022年度公司已使用超募资金6,000万元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公司于2023年9月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
二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剩余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和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并于2023年9
月18日召开的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公司使用剩余超募资金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及业务发展。同意拟使用额度不超过
人民币8,000万元(含8,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5 亿元(含
本要求、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定期
存款、保本型理财及国债逆回购品种等,现金管理有效期自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
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2023年度公司将剩余超募资金账户中的
(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次会议,于 2023 年 9 月 18 日召开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
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拟使用额度不
超过人民币 8,000 万元(含 8,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5
亿元(含 1.5 亿元)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
好、满足保本要求、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大
额存单、定期存款、保本型理财及国债逆回购品种等,现金管理有效期自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
截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存放于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中。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无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披露的募集资金相关信息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已使用的募集资
金均投向所承诺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重大情形。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符合《证
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
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号——保荐业务》《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及公
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使用,截至2024年6月30日,
发行人募集资金使用不存在违反国家反洗钱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不存在变相改
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保荐机构对山科智能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杭州山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代表人签名:
朱 桢 赵慧怡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附件: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50,870.76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146.33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0.00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45,313.06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0.00%
是否已变更项 调整后投 本年度 截至期末累 截至期末投资进度 本年度 是否达 项目可行性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 募集资金承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
目(含部分变 资总额 投入金 计投入金额 (%)(3)= 实现的 到预计 是否发生重
资金投向 诺投资总额 用状态日期
更) (1) 额 (2) (2)/(1) 效益 效益 大变化
承诺投资项目:
年产 200 万套智能传 3,266.0
否 19,000.00 19,000.00 - 17,762.71 93.49 2023 年 8 月 25 日 是 否
感器项目 7
营销网络建设项目 否 2,000.00 2,000.00 - 840.48 42.02 2023 年 8 月 25 日 - 不适用 否
技术研发中心项目 否 3,100.00 3,100.00 - 1,505.69 48.57 2023 年 8 月 25 日 - 不适用 否
信息化建设项目 否 3,000.00 3,000.00 146.33 1,433.42 47.78 2024 年 12 月 31 日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补充流动资金 否 3,500.00 3,500.00 - 3,500.00 100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30,600.00 30,600.00 146.33 25,042.30 - -
超募资金投向:
项目节余资金永久性
补充流动资金
超募资金投向小计 20,270.76 20,270.76 - 20,270.76 100 - - -
合计 50,870.76 50,870.76 146.33 45,313.06 - - - -
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18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年产 200 万套智能传感器项目、技术研发中心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
项目、信息化建设项目、营销网络建设项目这四个项目,在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用途及投资项目规模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对部分募投项目进行
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
延期,延期到 2023 年 9 月 30 日。
(分具体项目)
公司于 2023 年 9 月 1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信息化建设项目预计可使用状态日期由原定 2023
年 9 月 30 日延期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
不适用
变化的情况说明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
详见本核查意见三、(六)。
及使用进展情况
公司 2021 年 4 月 21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投项目实施地点的议案》。募投项目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
“技术研发中心项目”实施地点原位于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瓶窑镇蒿山头,变更为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东至杭高新工业[2019]2 号地块,南至空地,西至
施地点变更情况
协同路,北至规划启智街,此地块为公司自有地。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
施方式调整情况
公司于 2020 年 9 月 29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和已支付发行费用的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
议案》,截至 2020 年 9 月 27 日已使用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实际投资金额为 5,216.36 万元、已使用自筹资金支付发行费用为 187.15 万元,同意
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使用募集资金 5,216.36 万元置换前期已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以募集资金 187.15 万元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自筹资金。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
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于 2023 年 9 月 1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及于 2023 年 9 月 18 日召开了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及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对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中的 “年产 200 万套智能传感器项目”、“技术研发中心项目”以及“营销网络建设项目”予以结项,并将上述项目结项后剩余的募集资金 4903.94 万元(最终
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息金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及业务发展。
慎地使用募集资金,同时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获得了一定的投资收益和存款利息收入。公司在实施上述募投项目过程中,坚持专款专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
用、科学合理、高效节俭的原则,在保障项目质量和进度的前提下,严把采购环节关,通过加强市场调研、商务谈判并采取询比价、招投标等方式合理降
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低采购成本费用。
有设备资源,并充分利用市场资源,将部分不常用但投入价格高的检测设备,通过外部机构检测,实现了设备及软件的投资节约,目前研发中心的设备投
入已满足公司正常研发需求,故减少了设备的外购支出。在项目建设过程中,公司本着谨慎、节约及有效的原则,严格管控项目支出,采用招标方式来加
强设备采购和项目工程的管理和监督,合理降低相关费用。
全面部署展厅及公司产品的详细介绍和宣传工作,将原计划各营销中心的租赁面积进行了调整缩小,同时减少了营销中心的装修支出。目前市场区域拓展
及本地化服务网络建设项目已初步建设完成。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
截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存储在募集资金专户中。
用途及去向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
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 -
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