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646 证券简称:逸飞激光 公告编号:2024-047
武汉逸飞激光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武汉逸飞激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
于 2024 年 8 月 16 日(星期五)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
于 2024 年 8 月 6 日通过邮件和短信的方式送达各位监事。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
本次会议召集、召开和议案审议等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武
汉逸飞激光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 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全体监事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 审议通过《关于 2024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
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内部规章制度的规定;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
摘要的内容与格式符合相关规定,公允地反映了公司 2024 年半年度的财务状况
和经营成果等事项,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
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
《逸飞激光 2024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二) 审议通过《关于 2024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
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4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法律法规和
制度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
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公司已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
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
《逸飞激光关于 2024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
告编号:2024-044)。
(三) 审议通过《关于 2024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4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盈利情况及
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整
体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逸
飞激光关于 2024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5)。
(四) 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65,000.00 万元(含本数)的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建设正常推进的情况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同时可以提高
资金使用效率,获得较高的收益,为股东获得更好的投资回报,不存在损害公司
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65,000.00 万元(含
本数)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逸
飞激光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
编号:2024-046)。
(五) 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50,000.00 万元(含本数)
的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进行的,
不会影响公司业务的正常开展,同时可以进一步提高公司整体收益,为公司及股
东获取更多回报,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监事会同意公司使
用不超过人民币 50,000.00 万元(含本数)的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
理。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逸
飞激光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
编号:2024-046)。
特此公告。
武汉逸飞激光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