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506 证券简称:协鑫集成 公告编号:2024-076
协鑫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协鑫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协鑫集成”或“公司”)于 2024 年 2 月
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4 年度新增对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同意公司新增对全资子公司协鑫储能科技(苏州)有限公司 15,000 万元的担保额
度,上述担保额度自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至 2024
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失效。
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5 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五十七次会议及 2024 年 5
月 17 日召开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4 年度公司向融资机构申
请综合授信及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在 2024 年度公司及子公司拟向融
资机构申请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10 亿元综合授信额度,同时公司为子公司申请
不超过人民币 88.8 亿元的担保额度,公司子公司为子公司申请不超过人民币 4.6
亿元的担保额度。上述综合授信以及担保额度自 2023 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
生效,至 2024 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失效。
具体内容详见刊载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
海证券报》
《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二、担保事项进展情况
额保证合同》为子公司合肥协鑫集成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债务人”或
“合肥协鑫”)与债权人签署的《授信额度协议》(以下简称“主合同”)提供连带责
任保证,公司担保债权的最高本金余额为人民币 20,000 万元。
署《最高额保证合同》为子公司合肥协鑫集成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债
务人”或“合肥协鑫”)与债权人约定办理各类融资业务而签订的一系列合同(以下
简称“主合同”)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公司担保的债权本金余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
上述担保在已经审议的预计担保额度范围内,公司无需再履行审议程序。
三、被担保方基本情况
南角
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
技术推广;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
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许可项目: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依法
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项目 2024 年 3 月 31 日 2023 年 12 月 31 日
总资产 941,039.03 834,158.61
总负债 722,904.25 614,256.25
净资产 218,134.78 219,902.36
营业收入 228,428.19 1,141,297.22
营业利润 -1,957.92 14,648.29
净利润 -1,767.58 12,583.63
(以上2023年财务数据已经审计,2024年一季度数据未经审计)
四、担保协议主要内容
(一)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签署的《最高额保证合同》
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用、律师费用、公
证费用、执行费用等)、因债务人违约而给债权人造成的损失和其他所有应付费
用等,也属于被担保债权,其具体金额在其被清偿时确定。
期间为该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二)公司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签署的《最高额保证
合同》
产生的利息(本合同所指利息包括利息、罚息和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
手续费及其他为签订或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费用、以及债权人实现担保权利和债
权所产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差旅费等),以及根据主合同
经债权人要求债务人需补足的保证金。
务履行期届满之日后三年止。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控股子
公司之间互保总额度为 949,000 万元,本次担保提供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
担保总余额为人民币 414,811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
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 93.65%。
公司及子公司未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担保。公司及控制的下属公司无逾期
对外担保、无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特此公告。
协鑫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八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