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建筑: 中国建筑第三届监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之星 2024-08-16 00:1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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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1668     股票简称:中国建筑          编号:临 2024-048
      第三届监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以
下简称会议)通知和会议资料已于 2024 年 8 月 10 日发送至各监事,会议于 2024
年 8 月 15 日召开。会议在取得全体监事同意后,由监事以书面投票表决方式进
行。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及《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规定。公司 5 名监事本着独
立、公正的原则,均参与了投票表决,并一致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提名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
事候选人的议案》
  同意提名张翌、李剑波、田世芳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
第四届监事会任期三年,自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监事之日
起计算。在组成第四届监事会之前,第三届监事会继续履行职责,直至公司召开
股东大会选举股东代表监事与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以上议案尚需提交公
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四年八月十五日
附:第四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
  (1)张翌先生,现任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助理总裁、安全总监、第三
届监事会主席。正高级经济师,大学学历。曾任原中建总公司企划部计划统计
处副处长、企划部资产管理处处长、企业策划与管理部副总经理、总经理,中
建股份副总经济师,中建股份基础设施事业部执行总经理、党工委委员、总经
理、党工委副书记,中海集团常务董事,中建南方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中建
基础执行董事、总经理、法定代表人,中建股份助理总经理、市场与项目管理
部总经理,中建股份助理总裁、总法律顾问、法律事务部总经理,中建财务公
司监事会主席,中建西北院党委书记、董事长等。2023 年 12 月起任中国建筑
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主席。
  张翌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69.02 万股,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其他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其他
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监管部门的处罚,不存在《公司法》、
                                《公
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
  (2)李剑波先生,现任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监事。教授级高级工程师,
大学学历,硕士学位。曾任原中建总公司人事部直属干部处副处长、处长,原
中建总公司人事部副经理、人力资源部总经理,中国海外集团有限公司常务董
事、副董事长、副总经理、党委书记,2018 年 1 月起任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
司监事。
  李剑波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44.8 万股,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其
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其
他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监管部门的处罚,不存在《公司法》、
《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
  (3)田世芳先生,现任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监事。高级会计师。曾任
中建八局审计处副处长,中建八局二公司董事、总会计师、党委委员,中建筑
港董事、总会计师、党委委员,中建港航局董事、财务总监、党委委员。2018
年 1 月起任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监事。
  田世芳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15.4 万股,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其
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其
他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监管部门的处罚,不存在《公司法》、
《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
  上述候选人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
形,未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或其他监管部门的行政处罚,不存在上海
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监事的其他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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