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新乡化纤股份有限公司
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平安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新乡化纤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乡化纤”或“公司”)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项
目的保荐机构和持续督导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新乡化纤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追加预
计情况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追加预计概述
新乡化纤与关联方新乡白鹭精纺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精纺科技”)原
预计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为人民币 34,300 万元,该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
议案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截至本报告出具日,经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核查(未经审计),公司与关联方
精纺科技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实际发生金额发生 23,044.34 万元。
公司拟对 2024 年与精纺科技关联交易追加预计 4,500 万元(其中:包装物
纺科技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总额为 38,800 万元(不含税)。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追加预计的议案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
审议通过,关联董事邵长金先生、王文新先生予以回避。表决结果:同意 7 票,
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次关联交易追加预计事项未达到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
(二)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单位:万元
关联交易 关联交易定 原预计总 追加预计 2024 年已发
关联交易类别 关联人
内容 价原则 金额 后总金额 生金额
精纺科技 包装物 市场价 24,000.00 26,000.00 14,268.59
向关联人采购
精纺科技 强捻丝 市场价 700.00 1,000.00 510.43
原材料
小计 24,700.00 27,000.00 14,779.03
精纺科技 粘胶纤维 市场价 8,400.00 10,400.00 7,461.60
向关联人销售
精纺科技 水电汽 市场价 1,200.00 1,400.00 803.70
商品
小计 9,600.00 11,800.00 8,265.31
注:表中 2024 年已发生金额未经审计。
(三)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单位:万元
实际发
实际发生发
生额占 实际发生
关联交 关联 关联交易 生金额(不 实际发生情况与预计存在差
预计金额 同类业 额与预计
易类别 人 内容 含税、未经 异的说明
务比例 金额差异
审计)
(%)
公司相关产品销售情况较
包装物 14,268.59 23,000.00 72.76 -
向关联 精纺 好,增加了对包装物的采购
人采购 科技 公司相关产品销售情况较
强捻丝 510.43 700.00 75.95 -
原材料 好,增加了对强捻丝的采购
小计 14,779.03 23,700.00 - -
精纺科技针对市场调整了部
粘胶纤维 7,461.60 8,400.00 4.34 -
向关联 精纺 分产品生产
人销售 科技 精纺科技针对市场调整了部
水电汽 803.70 1,200.00 15.35 -
商品 分产品生产
小计 8,265.31 9,600.00 - -
公司董事会对日常关联交易实 公司在计划年度关联交易预计前,业务部门基于产销计划等对关联交易进行了充
际发生情况与预计存在较大差 分的评估和测算,但因市场与客户需求变化等影响,公司关联交易预计与实际发
异的说明 生情况存在差异,属于正常的经营行为。
公司董事会对公司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与预计存在差异情况的
审核确认程序合法合规,对存在较大差异的说明符合市场行情和公司的实际情
公司独立董事对日常关联交易
况。其中已发生日常关联交易均为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所需的交易,符合公司和市
实际发生情况与预计存在较大
场的实际情况,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关联交易事项公平、公正,交易价格公
差异的说明
允,不影响公司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行
为。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新乡白鹭精纺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新乡经济技术开发区新长大道 17 号
法定代表人:王文新
注册资本:人民币 5,000 万元整
经营范围:各种纤维、纱线研发制造加工;进出口贸易;纸箱制造、纸管制
造,塑料编织制品制造加工;自有房屋及设备租赁。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精纺科技的总资产为 40,981.08 万元、净资产为
元(已经审计)。
截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精纺科技的总资产为 50,177.83 万元、净资产为
元(未经审计)。
(二)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精纺科技系公司控股股东新乡白鹭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公司董
事王文新先生为精纺科技法人代表。
(三)履约能力分析
精纺科技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良好,能够按合同约定履行责任和义务,不存
在无法正常履约的风险。上述关联交易系正常的生产经营所需。
三、关联交易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一)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本公司与关联人之间发生的各项关联交易,在自愿平等、公平公允的原则下
进行。关联交易的定价方法为:以市场化为原则,严格执行市场价格,并根据市
场变化及时调整;若交易的商品和劳务没有明确的市场价格时,由双方根据成本
加上合理的利润协商定价;公司与关联方相互提供商品和服务的价格不高于向任
何独立第三方提供相同商品和服务的价格。
(二)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2024年经营服务框架协议补充协议》,具体情况如下:
经营服务框 本次补充协
产品或劳
协议名称 交易方 关联人 交易价格 付款方式 架协议签署 议拟签署日 有效期
务类别
日期 期
经营服务 包装物、
公司 精纺科技 市场价格 按月结清 2023.12.08 2024.8.14 2024.1.1-2024.12.31
框架协议 粘胶纤维
经营服务
星鹭科技 强捻丝 精纺科技 市场价格 按月结清 2023.12.08 2024.8.14 2024.1.1-2024.12.31
框架协议
经营服务
公司 水电汽 精纺科技 市场价格 按月结清 2023.12.08 2024.8.14 2024.1.1-2024.12.31
框架协议
经营服务
白鹭能源 汽 精纺科技 市场价格 按月结清 2023.12.08 2024.8.14 2024.1.1-2024.12.31
框架协议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关联交易的必要性:公司向关联人就近采购包装物等部分原材料,有
利于降低公司生产成本;公司向关联人销售产品或水电汽,有利于公司资源的充
分利用,有利于市场销售,提高公司经济效益。
(二)对公司利益的影响:交易公平公正、价格公允、没有损害公司和股东
利益,不会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不会损害上
市公司利益。
(三)关联交易的持续性,对上市公司独立性的影响:上述关联交易均不会
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也不存在对关联方形成依赖的情形。
五、独立董事意见
我们就本公司与关联方制定的日常关联交易计划事项事先审阅并认可,公司
与关联方 2024 年度关联交易追加预计事项是基于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发生的。
公司董事会在审议该事项时,关联董事进行了回避,审议程序合法,符合《公司
法》、
《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关联交易价格公允,对
公司及全体股东合理公平,符合公司实际需要,有利于公司生产经营,没有损害
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据此,我们同意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方案。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平安证券认为:
门会议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等相关规定的要求;该事项无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商一致的基础上进行,交易价格的确定符合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交易方式
符合市场规则,交易价格公允,没有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
综上,保荐机构对新乡化纤关于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追加预计的事项无
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新乡化纤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
度日常关联交易追加预计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周 协 杨惠元
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