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772 证券简称:珠海冠宇 公告编号:2024-064
转债代码:118024 转债简称:冠宇转债
珠海冠宇电池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珠海冠宇电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
于 2024 年 8 月 15 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已于 2024 年 8 月
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及《珠海冠宇
电池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 审议通过《关于<2024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
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
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4
年半年度报告》和《2024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
(二) 审议通过《关于<2024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
报告>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
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以及
《珠海冠宇电池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募集资
金的具体存放和使用情况,公司编制了《2024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
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4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三) 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 资金永久
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公司将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促进公司发展,符合公司和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
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募集资
金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公司监事会同意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
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
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特此公告。
珠海冠宇电池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