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科力汽车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报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规定,河北科力汽车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
司”)编制了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报告。
一、募集资金投入和置换情况概述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 2024 年 02 月 26 日签发的“证监许可[2024]339 号”
文《关于同意河北科力汽车装备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河北科力汽
车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17,000,000 股,每股发行价
格为人民币 30.00 元,股款以人民币缴足,计人民币 510,000,000.00 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
用 36,047,169.81 元,实际收到募集资金人民币 473,952,830.19 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净募集资
金净额计人民币 458,571,864.85 元。上述资金于 2024 年 07 月 17 日到位,业经中审众环会
计师事务所验证并出具众环验字(2024)0300013 号验资报告。截至 2024 年 08 月 06 日止,
已经使用募集资金 0.00 元,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473,952,830.19 元。
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前,本公司已用自筹资金预先投入项目。截至 2024 年 08 月 06 日,
本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合计金额 12,868.95 万元,具体投入金额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截止 2024 年 08
募集资金承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投资总额 月 06 日自有资 拟置换金额
诺投资金额
金已投入金额
汽车玻璃总成组件产品智
能化生产建设项目
新能源汽车零部件研发中
心建设项目
补充流动资金 4,000.00 4,000.00
总 计 34,083.87 34,083.87 12,868.95 12,868.95
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发行费用合计人民币 51,428,135.15 元(不含增值税),其中承销费用
募集资金产生的保荐费用、审计验资费、法律费用、信息披露费用、发行手续费及其他费用
共计人民币 15,380,965.34 元(不含增值税),其中保荐费用 1,132,075.47 元(不含增值税),
审计及验资费用 1,792,452.84 元(不含增值税),法律费用 849,056.60 元(不含增值税)
,发
行手续费及其他费用 436,105.02 元(不含增值税)公司已使用自有资金支付,本次拟用募集
资金一并置换,剩余发行费用 11,171,275.41 元(不含增值税)尚未支付。
二、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的实施情况
根据于 2024 年 07 月 17 日签署的《河北科力汽车装备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
(以下简称“招股说明书”),本公司计划将募集资金分别用于
汽车玻璃总成组件产品智能化生产建设项目和新能源汽车零部件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剩余募
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根据《招股说明书》,在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前,本公司将以自筹
资金对上述募集资金项目先行投入,待募集资金到位后以募集资金置换上述先行投入的资金,
本次置换与《招股说明书》披露内容一致。
本公司董事会认为,本公司已经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要求编制本报告,所披露的相关
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本公司截至 2024 年 08 月 06 日止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河北科力汽车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