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401 证券简称:冀东水泥 公告编号:2024-050
债券代码:127025 证券简称:冀东转债
唐山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85%。若后续公司股票收盘价格继
续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85%,预计将有可能触发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件。
一、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上市概况
(一)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情况
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20]2416 号”批准,唐山冀东水泥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 年 11 月 5 日公开发行了 2,820.00 万张
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 100 元,发行总额 282,000.00 万元,期限六
年。
(二)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情况
经深交所“深证上〔2020〕1166 号”文同意,公司 282,000.00 万元
可转换公司债券于 2020 年 12 月 2 日起在深交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冀
东转债”,债券代码“127025”。
(三)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限
本次可转债转股期自可转债发行结束之日(2020 年 11 月 11 日)满六
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2021 年 5 月 11 日)起至债券到期日(2026 年 11
月 4 日,如遇节假日,向后顺延)止。
(四)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情况
根据有关规定和《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冀东转债”初始转股价格
为 15.78 元/股。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公司以 2020 年末总股本 1,347,522,914 股为基数,
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5.00 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资本。
根据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的相关条款,公司调整了“冀东转
债”转股价格,具体调整如下:P1=P0-D=15.78-0.5=15.28 元/股,即调
整后的转股价格为 15.28 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 2021 年 6 月 2 日
(除
权除息日)起生效。详见公司《关于可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
(2021-054)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唐山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吸
收合并金隅冀东水泥(唐山)有限责任公司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
监许可[2021]3461 号)的核准,公司向北京金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
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 1,065,988,043 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12.78
元,新增股份已于 2021 年 12 月 16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根据公司
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的相关条款,公司调整了“冀东转债”转股
价格,
具体调整如下:以发行前公司总股本 1,413,653,151 股为计算基准,
计算如下:
P0 为调整前转股价 15.28 元/股,
A 为增发新股价 12.78 元/股,
k 为增发新股率 0.754066(即:1,065,988,043 股/1,413,653,151 股)。
P1=(15.28+12.78×0.754066)/(1+0.754066)=14.21 元/股。调整后的
转股价格自 2021 年 12 月 16 日起生效。详见公司《关于可转债转股价格
调整的公告》
(2021-151)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唐山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吸
收合并金隅冀东水泥(唐山)有限责任公司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
监许可[2021]3461 号)的核准,公司向 13 名投资者合计非公开发行人民
币普通股股票 178,571,428 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11.20 元,新增股
份已于 2022 年 1 月 14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根据公司可转换公司债
券转股价格调整的相关条款,公司调整了“冀东转债”转股价格,具体调
整如下:以发行前公司总股本 2,479,641,399 股为计算基准,计算如下:
P0 为调整前转股价 14.21 元/股,A 为增发新股价 11.20 元/股,k 为增发
新 股 率 0.072015 ( 即 : 178,571,428 股 /2,479,641,399 股 )。 P1=
(14.21+11.20×0.072015)/(1+0.072015)=14.01 元/股。调整后的转
股价格自 2022 年 1 月 14 日起生效。详见公司《关于可转债转股价格调整
的公告》(2022-009)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司以分配方案实施时股权登记日的股本总额为基
数,每 10 股拟派发现金红利 7.50 元(含税)
,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
增资本。根据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的相关条款,公司调整了
“冀东转债”转股价格,具体调整如下:P1=P0-D=14.01-0.75=13.26 元/
股,即调整后的转股价格为 13.26 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 2022 年 5
月 27 日(除权除息日)起生效。详见公司《关于可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
公告》
(2022-03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司以分配方案实施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数剔除
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资本。根据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
格调整的相关条款,公司调整了“冀东转债”转股价格,具体调整如下:
P1=P0-D=13.26 元/股-0.15 元/股=13.11 元/股,即调整后的转股价格为
效。详见公司《关于可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
(2023-031)
二、可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
(一)修正权限与修正幅度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存续期间,当公司股票在任意连续三十
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85%时,公
司董事会有权提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方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表决。
上述方案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可
实施。股东大会进行表决时,持有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股东应当
回避。修正后的转股价格应不低于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
司股票交易均价和前一交易日均价之间的较高者。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转股价格
调整日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在转股价格调整日
及之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
(二)修正程序
如公司决定向下修正转股价格时,公司将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
露报刊及互联网网站上刊登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修正幅度和股权登记
日及暂停转股期间。从股权登记日后的第一个交易日(即转股价格修正日),
开始恢复转股申请并执行修正后的转股价格。若转股价格修正日为转股申
请日或之后,转换股份登记日之前,该类转股申请应按修正后的转股价格
执行。
三、关于预计触发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件的具体说明
本次触发转股价格修正条件的期间从 2024 年 8 月 1 日起,截至 2024
年 8 月 14 日,公司股票已有 1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低于当期转股价格
继续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85%,预计将有可能触发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件。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5 号——可转换公
司债券》相关规定,后续若触发转股价格修正条件,公司将按照募集说明
书的约定及时履行后续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若公司后续未履行审议
程序及信息披露,则视为本次不修正转股价格。
四、其他事项
投资者如需了解“冀东转债”的其他相关内容,请查阅公司于 2020
年 11 月 3 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
书》全文。
特此公告。
唐山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