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凯盛新能源股份有限公
司非公开发行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凯盛新能
源股份有限公司(原名“洛阳玻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凯盛新能”或“公
司”)2021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
法》等规定,经核查,就凯盛新能非公开发行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事项发表如下
核查意见:
一、本次限售股上市类型
经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2021 年第一次 A 股类别股东会议及
许可【2021】2104 号文《关于核准洛阳玻璃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
复》核准,公司以发行价格 20.59 元/股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 97,134,531
股,2021 年 8 月 18 日,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
了本次发行新增的 97,134,531 股股份的登记托管及限售手续。本次非公开发行完
成后,公司总股本由 548,540,432 股增加至 645,674,963 股。(具体详见公司于
股本变动的公告》)
本次非公开发行各发行对象及配售情况如下:
序号 发行对象 获配数量(股) 获配金额(元) 锁定期(月)
金(有限合伙)
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伙)
合伙)
序号 发行对象 获配数量(股) 获配金额(元) 锁定期(月)
投连-个险投连
管理产品
合伙)-宏阳专项基金一期私募证 2,914,035 59,999,980.65 6
券投资基金
铂绅二十七号证券投资私募基金
合计 97,134,531 1,999,999,993 -
公司已于 2022 年 2 月 16 日公告了《洛阳玻璃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限售
股上市流通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2-005),解禁上市的限售股为除凯盛科技
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凯盛科技集团”)以外的其余 12 家发行认购对象所
持的 83,904,807 股。
本次解禁上市的限售股为凯盛科技集团所持的 13,229,724 股,占公司总股
本的 2.05%,该部分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得转让,可上市流通时
间为 2024 年 8 月 19 日。
二、申请解除限售股份的股东履行承诺情况
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凯盛科技集团在公司非公开发行时承诺,自公
司本次发行结束之日(指本次发行的股份上市之日)起,36 个月内不转让本次
认购的股份。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凯盛科技集团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凯盛科技集团不存在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
况,公司亦未发生对其进行违规担保等损害公司利益行为的情况。
三、本次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变化情况
股增加至 645,674,963 股。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后,公司未发生因利润分配、资
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导致总股本变化的情况。2021 年 10 月 13 日公司披露《非
公开发行限售股上市流通公告》,完成了 17,502,115 股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至
此公司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数量减至 97,134,531 股,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数
量增至 548,540,432 股,股份总额为 645,674,963 股。2022 年 2 月 16 日公司披露
《非公开发行限售股上市流通公告》,完成了 83,904,807 股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
至此公司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数量减至 13,229,724 股,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
数量增至 632,445,239 股,股份总额为 645,674,963 股。
本次限售股流通上市完成之日至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公司总股本数量未发
生变化。
四、本次非公开发行限售流通股上市情况
单位:股
本次申请上市流
序 持有限售流 剩余限售流
股东名称 本次上市数量 通股数量占总股
号 通股数量 股数量
本比例(%)
合计 13,229,724 13,229,724 2.05 0
五、股本变动结构表
单位:股 本次上市前 变动数 本次上市后
有 限 售 条 件 2、其他境内法人持有股份 0 0 0
的流通股份 3、境外法人持股 0 0 0
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合计 13,229,724 -13,229,724 0
A股 382,445,239 +13,229,724 395,674,963
无限售条件
H股 250,000,000 0 250,000,000
的流通股份
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合计 632,445,239 +13,229,724 645,674,963
股份总额 645,674,963 0 645,674,963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凯盛新能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股份持有人严格遵守了其在参与公司非公
开发行股票时做出的承诺。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限售股上市流通数量及上市流通
时间等相关事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证
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
保荐机构对凯盛新能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事项无异议。
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对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事宜无异议。
(本页无正文,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凯盛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
发行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
凌 陶 葛伟杰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