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627 证券简称:天茂集团 公告编号:2024-051
天茂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本次股东会召开的基本情况
会。
规范性文件、深证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现场会议时间:2024 年 8 月 29 日(星期四)下午 14:30 起。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8月29日
交易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开始时间(2024年8月29日上午9:15)至投
票结束时间(2024年8月29日下午15:00)间的任意时间。
(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
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
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
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华汇金中心)1 幢 2 楼)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表一: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
以投票
累积投票提案 提案 1、2、3 位等额选举
非累积投票提案
(二)议案内容的披露情况
上述议案内容分别详见公司2024年8月13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
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
决议公告》、《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等相关公告文件。
(三)特别事项说明
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及公开披露;
选非独立董事3名、独立董事3名、监事2名。对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监事候选人采取累积
投票制。对于累积投票议案,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每个议案组下应选董事人数相同的选
举票数,即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
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股东拥有的选举
票数,可以集中投给一名候选人,也可以投给数名候选人,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
数。股东应当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
数的,其对该议案组所投的选举票不视为有效投票。具体投票方法参见本通知附件1。
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交所备案审核无异议,股东会方可进行表
决。
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
人)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书和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须持法人授
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
受委托出席的股东代理人还须持有出席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
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联系地址: 天茂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邮 编: 448000
联系电话: 0724 - 6096558
联系传真: 0724 - 6096559
电子邮箱:tmjt@tianmaogroup.net
联 系 人: 李梦莲 龙飞
的影响,则本次股东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统(网址为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1。
五、备查文件
天茂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附件 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 网络投票的程序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
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
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
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 0 票。
表二: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填报
对候选人 A 投 X1 票 X1 票
对候选人 B 投 X2 票 X2 票
… …
合计 不超过该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
各提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1)选举非独立董事(如表一提案 1,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 3 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 3 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
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2)选举独立董事(如表一提案 2,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 3 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 3 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
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3)选举监事(如表一提案 3,采用等选举,应选人数为 2 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
股东可以在 2 位监事候选人中将其拥有的选举票数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
拥有的选举票数。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5:00。
三、 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
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 权 委 托 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天茂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并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名称(签名或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股东帐号: 委托人持股数: A/B 股
受委托人名称(签名或盖章): 受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授权委托有效期限:
委托人对下述议案表决如下(请在相应的表决意见项下划“√”):
备注 同意 反对 弃权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
的栏目可
以投票
累积投票提案 提案 1、2、3 位等额选举
案》
人
非累积投票提案
案的议案》
议案》
委托人签名(法人股东加盖公章):
委托日期:2024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