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334 证券简称:西高院 公告编号:2024-025
西安高压电器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
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西安高压电器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向中国
西电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西电”
)转让大额存单产品,产
品本金为人民币 4 亿元,采用市场定价原则,转让方式为平价转让,价
款为本金加应计利息。
?中国西电为公司控股股东,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
规则》的相关规定,构成公司关联方,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未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
产重组。
?本次交易实施不存在重大法律障碍。
?本次交易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
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将回避表
决。
?公司向中国西电转让大额存单产品,主要是为了满足公司资金使
用需求,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有利于公司整体发展。公司与中国西
电保持较为稳定的合作关系,本次关联交易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
司主营业务不会因上述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
况及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
一、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根据未来发展需要,为提升公司综合实力,并切实行公司及其
控股股东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时作出的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公司拟以自筹资金现金收购平高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河南省高压电器研
究所有限公司 55%股权,交易金额 45,267.99 万元人民币。具体内容详
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收
购河南省高压电器研究所有限公司 55%股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2024-
为了满足公司本次收购事项的资金使用需求,公司拟向中国西电转
让大额存单产品,产品本金为人民币 4 亿元,采用市场定价原则,转让
方式为平价转让,价款为本金加应计利息。
本次交易未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
产重组。
中国西电为公司控股股东,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
规则》的相关规定,构成公司关联方。
至本次关联交易为止,过去 12 个月内公司与同一关联人或与不同关
联人之间交易标的类别相关的关联交易达到 3,000 万元以上,且占公司
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或市值 1%以上,本次交易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
审议,关联股东将回避表决。
本次交易预计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第 5 个工作日完成,大额存单
产品本金为人民币 4 亿元,应计利息利率为 3.55%。中国西电将实时完
成现金等额支付。
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披露本次交易进
展情况。
二、关联人基本情况
(一)关联关系说明
中国西电为公司控股股东,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
规则》的相关规定,构成公司关联方。
(二)关联人情况说明
公司名称:中国西电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丁小林
注册资本:512,588.2352 万元人民币
企业类型:股份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8 年 4 月 30 日
注册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高新区唐兴路 7 号 A 座
经营范围:输配电和控制设备及相关电器机械和器材、机械电子一
体化产品、电子通信设备、普通机械的研究、设计、制造、销售及相关技
术研究、服务;经营本公司自产产品的出口业务和本公司所需机械设备、
零配件、原辅材料的进口业务,国内外电网、电站成套工程的总承包和
分包,及其他进出口贸易;商务服务和科技交流业务;房屋及设备的租
赁。
(以上经营范围除法律法规的前置许可项目,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
其规定)。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主要股东:截至 2024 年 3 月 31 日,中国电气装备集团有限公司持
股 51.87%。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主要财务数据: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中国
西电经审计的总资产为 437.79 亿元,净资产为 244.26 亿元,2023 年度
营业收入为 208.48 亿元,净利润为 10.20 亿元。
中国西电依法有效存续且正常经营,财务状况良好,过往发生的交
易能够正常实施并结算,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元 10 张,5,000 万元 2 张,共计 22 张)
四、关联交易的定价情况
公司向中国西电转让大额存单产品采用市场定价原则,转让方式为
平价转让,价款为本金加应计利息,定价合理、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
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关联交易的必要性以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向中国西电转让大额存单产品,主要是为了满足公司收购河南
省高压电器研究所有限公司 55%股权资金使用需求,符合公司经营发展
需要,有利于公司整体发展。公司与中国西电保持较为稳定的合作关系,
本次关联交易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因上述交易而
对关联方形成依赖,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
六、关联交易的审议程序
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转让大额存单暨关联交易的议
案》,同意公司向中国西电转让大额存单产品,产品本金为人民币 4 亿元,
采用市场定价原则,转让方式为平价转让,价款为本金加应计利息。相
关的关联董事、关联监事回避表决,出席会议的非关联董事、非关联监
事一致同意该议案,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审计及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转让大额存单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审计及关联
交易控制委员会认为:公司本次转让大额存单产品暨关联交易事项符合
公司经营发展需要,能够满足公司资金使用需求,遵循了公平、公正、
合理的原则,不会损害上市公司及非关联股东利益,不会影响公司独立
性,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转让
大额存单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此议案获得全体独立董事一致表决通过,
一致同意将该议案提交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公司独立董
事认为:公司本次转让大额存单产品暨关联交易事项,遵循了平等、自
愿、合理的原则,决策权限、决策程序合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
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该关联交易事项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
影响,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董事会在审议该议
案时关联董事履行了回避表决程序,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
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本次转让大额存单产品暨关
联交易事项,遵循了平等、自愿、合理的原则,决策权限、决策程序合
法,该关联交易事项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
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本次转让大额存单产品暨
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计及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
董事会及监事会审议通过。
本次转让大额存单产品暨关联交易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关联股东将进行回避表决。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认为:
公司转让大额存单产品暨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关联监事予以回避表决,上述
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
定。上述关联交易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遵循了公平、公正、合理的
原则,不存在利益输送和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保荐人对公司本次转让大额存单产品暨关联交易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西安高压电器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