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152 证券简称:天力锂能 公告编号:2024-088
新乡天力锂能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新乡天力锂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
于 2024 年 8 月 9 日(星期五)以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 2024 年 8 月 2
日以通讯方式送达各位监事。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 3 人,实际出席监事 3 人。
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张磊主持。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
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的监事对各项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并做出了如下决议: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拟变更公司名称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公司根据发展需要拟变更公司名称,同时相应修订《公司章程》,公司《股
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以及公司其他制度文
件中涉及公司名称的部分应相应修改,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相关部门办理具
体登记事项手续。
监事会认为,本次公司变更公司名称及修订公司章程符合公司实际发展需
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该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
告。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更正相关定期报告的议案》
公司于近期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河南监管局出具的《中国证券监督
管理委员会河南监管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24]65 号)(以下简称“决定
书”),《决定书》要求,公司需对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根据《公开
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9 号一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的规
定,公司需在一个月内完成更正后的财务报表、相关附注以及会计师事务所对本
次更正事项出具相关意见的进一步披露工作。
公司按照《决定书》要求,在 2022 年年度报告中对销售收入、营业成本采
用净额法核算,并同步更正相关报告内容;在 2023 年第三季度报告中对在建工
程、固定资产、营业利润等科目进行更正,同步更正相关报告内容;在 2022 年
年度报告、2023 年半年报、2023 年年度报告中补充披露“控股股东非经营性资
金占用情况”相关情况,同步更正相关报告内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
告。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河南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的整改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
告。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新乡天力锂能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