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536 证券简称:星宸科技 公告编号:2024-050
星宸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相关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内,并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星宸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9 日召开的第
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调
整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根据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
大会授权,董事会同意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
或“本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的人数由 225 人变更为 221 人,本次激励
计划向激励对象拟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由 177.1476 万股变更为 175.5676 万
股。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
权董事会办理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等议案。
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2024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等议案。
授予激励对象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公示栏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监事会
未收到任何员工对本次拟激励对象提出的任何问题。2024年7月20日,公司在巨
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
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
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并在巨
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
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第三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
议案》《关于向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同意确定以 2024 年 8 月 9 日为授予日,向 221 名激励对象授予 175.5676 万股
限制性股票。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发表了同意意见,监事会对本次授予限制
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独立财务
顾问出具了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二、本次调整事项说明
鉴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拟激
励对象中有4名激励对象在登记为内幕信息知情人后至本次激励计划草案公开披
露前存在交易公司股票的行为而被取消激励资格。根据公司股东大会的授权,
董事会对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拟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的限制性股票
数量进行调整。本次调整后,拟授予的激励对象的人数由225人变更为221人,
本次激励计划向激励对象拟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由 177.1476万股变更为
本次调整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在各激励对象间的分配情况如下
表所示:
本次获授 占本激励计
限制性股 划拟授出权 占授予日公司股
姓名 职务 国籍
票数量 益数量的比 本总额的比例
(股) 例
董事、副总经
陈立敬 中国 31,000 1.7657% 0.0074%
理
董事、财务负
萧培君 责人兼董事会 中国台湾 24,000 1.3670% 0.0057%
秘书
林博 副总经理 中国 35,000 1.9935% 0.0083%
孙明勇 副总经理 中国 35,000 1.9935% 0.0083%
市场营销负责
贺晓明 中国 31,000 1.7657% 0.0074%
人
核心技术(业务)人员
(中国台湾籍员工合计57人)
核心技术(业务)人员
(中国籍员工合计159人)
合计(221人) 1,755,676 100.0000% 0.4170%
注:
的高级管理人员,详见公司于2024年5月20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完成董事会、
监事会换届选举及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和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四舍五入所致。
除上述调整外,本次实施的激励计划其他内容与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
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内容一致。
三、本次调整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
本次公司对激励计划拟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股票数量进行调整符合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本激励计划
的有关规定,本次调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
四、监事会核查意见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数量的
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
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
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
对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进行调整。
五、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意见
北京市竞天公诚(深圳)律师事务所认为:截至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公
司已就本次激励计划的调整及授予相关事项取得了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
本次调整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和《激励计划》的相关
规定;本次激励计划的确定授予日、授予对象及授予数量符合《管理办法》
《上市规则》和《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次授予的授予条件已经满足,公
司实施本次授予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和《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
公司本次调整及授予事项尚需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六、独立财务顾问意见
上海信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认为:本激励计划已取得了必要的批准与
授权,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日、授予价格、授予对象、授予数量等的确定以及
本激励计划的调整及授予相关事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不符合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的情形。
七、备查文件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及授予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相关事项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特此公告。
星宸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